緩刑是刑罰執行方式,是否適用與罪名無關,與能否滿足緩刑適用條件有關。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了宣告緩刑的條件

第一是可以宣告緩刑的條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必須同時滿足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等條件,如果符合上述條件,法院在對被告人判處實刑後,同時宣告緩刑。可以宣告緩刑的意思,就是可以宣告,也可以不宣告,法官有自由裁量權,當然,公訴人、辯護人也可以提出判處緩刑的量刑建議。

第二是應當宣告緩刑的條件,在可以宣告緩刑的被告人中,如果被告人是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或者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就應當宣告緩刑。應到宣告,也就意味著符合條件就必須宣告緩刑,法官此時不能自由裁量。

回到詐騙罪能不能宣告緩刑的問題,這個要先看犯詐騙罪所需承擔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宣告緩刑的第一個條件是刑期,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如果詐騙數額較大(根據司法解釋,認定數額較大起點在三千到一萬,各省區市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確定具體的數額標準),符合可以宣告緩刑的第一個條件。數額較大同時也是詐騙入罪的標準。

第二個是情節較輕,這個沒有特別明確的標準,但我認為如果犯罪情形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以外的,可以認為是情節較輕。

第三是有悔罪表現,一般就看是否認罪認罰,有沒有退贓(退贓的程度,全退還是部分退),賠償被害人損失等等。

第四是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這個也沒有特別明確的標準,我認為如果是出於某種原因才犯罪的,可以認為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比如為了救人迫不得已去詐騙。

第五是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影響,因為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或者假釋的犯罪分子,需要進行社區矯正,一般是在戶籍地進行,所以需要考慮到對社區的影響,這個通常需要社區所在地的司法局出具結論。

此外,如果詐騙數額達到巨大,也存在被宣告緩刑的可能,比如存在自首、從犯等減輕處罰的情節,那麼也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宣告緩刑的機會。


緩刑適用與否,與罪名沒有關係,與能否量刑三年或者以下有關係。當然了,具有:累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拒不認罪悔罪的,拒絕交出違法所得的,等情形之一種的,即便被告人最終被判刑3年或者3年以下,也是不能適用緩刑的。


如果是初犯,不是主犯的話,情節比較輕微,還是有機會爭取緩刑的。


如果詐騙情節輕微,且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可以緩刑的。


有太多判緩的案例


具體要看涉案金額,情節,在犯罪中起的作用,造成的結果和影響。


不要有前科累犯,不是主犯,金額不大應該沒有問題


緩刑適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詐騙罪的量刑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所以詐騙罪可以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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