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找我周轉錢,說只是用一下,不曾想她遇到了網路詐騙,錢直接沖給了騙子平台。

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應不應該把錢要回來?

拿了三千塊錢,今天錢不好賺,問題是她是個大二學生沒有經濟來源,但是她的錯誤我是真的不想承擔,畢竟誰的錢都不是撿來的。


這有什麼好糾結的呢,能處就處,不能處就分開。

同理,想幫就幫,不想幫的就雙方寫個借條,涇渭分明。

這不是一個經濟債務的問題,這是一個男女情感的問題。


沒有人應該為別人承擔債務


沒有應不應該,只有願不願意


看感情吧,3000塊捯不算特別特別的多,不過女朋友輕易上當倒是個問題


首先你愛她嗎?


做為一個男人要有擔當,即使不愛了,也要陪她走過這段痛苦的時間,多安慰,多保護,3000塊 你打打工還是可以賺出來的,之後你們再分手吧


沒有為她承擔債務的法律義務。

建議可以讓她慢慢還,畢竟你如果讓她一次性還清,也許她實在拿不出錢來,又拉不下臉問爸媽要,只能去貸款之類的,也很不好。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