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根上看,亂停放無外乎兩種,1是個人素質底下 2是停車位規劃不夠

1是沒辦法短時間提升個人素質了,即便你去堵它排氣管,仍釘子扎車胎,還是劃車,都不行,這樣得人確實是沒辦法,滾刀肉。但慶幸這樣得算是少數得,而且對這樣得行為開出罰單,是非常合理得。

2是車位規劃不夠,相信開車都被各種各樣得罰單折磨過,不管是行駛違章,還是未按照規定停放車輛。本人買車1年多,被貼了兩張條,違停。沒辦法,路上從頭到尾 800米沒有一個車位,臨時停靠邊邊,買個早點。路是雙向8車道得城區道路,不涉及妨礙交通,而且國慶期間,鄭州基本空城,不影響任何人,進早餐店前看沒有任何交警或者警務人員,然後進去1分鐘,去車裡拿手帕紙,發現已被貼條。貼條時間顯示距離我停車僅僅1分鐘。神奇得是我停車得時候前後都有車,貼條得時候只有我自己在,自己被貼。實在想不通,為什麼他們會知道啥時候貼條然後來挪車的呢?

有點跑題哈,扯回來,另外得南北大路,也是6車道,有輔道,有規劃的車位,但是車位上常年都是蓋著車衣得死車,車位流轉性微乎其微,即便國慶節期間,依舊停著憋胎,生鏽,落滿樹葉與污垢得車,不要妄想能臨時停靠。

交警根本不管你是臨時停還是長久挺,只要駕駛員離開駕駛位,立馬小條貼上。

這樣得情況再鄭州幾乎每條大路都是這樣得,人口眾多,城區狹小,規劃落後,外來車輛又多,執法也不人性化,一味得貼條,只能激化社會矛盾,讓駕駛員看到執法者如見污穢之物。不從根本上解決車位數量不配套問題,亂停放是會永遠持續下去得,更讓人覺得無奈的是,並非司機想要亂停放,是不得不亂停放,被迫亂停放。


作為一個擁有車只有三個月車主卻被開了1500的罰單,我想說一句,不能。

作為一個素質公民,我真的很想吐槽一下,在這裡我並沒有說交警叔叔的壞話,我只希望這些問題看到的人可以想一想,幫我們解決一下。

1.我們家是獨棟樓,被圈在了一個小區裡面,買了車之後,也想過停在小區裡面的,但是和小區裡面的人交涉的時候,人家不是不理,就說,你們那棟樓不屬於我們小區,所以不能把車子停在裡面,停在裡面的你們那棟樓的車,我們也會趕出去。我就想說呵呵,那你們把我們圈在裡面幹嘛?

2.臨時有車位,之前我也是老老實實停在停車位的。一天嘛,也還好,也就八塊錢的樣子。突然有一天,我停了大概兩天的車,去交停車費的時候,人家告訴我,現在是計時繳費,你一共需要繳費七十多。兩天就是七十多,一個月下來停車費就要六七百,可能很多人覺得,既然你買得起車就應該交得起停車費。但是每個月六七百的停車費我真的是交不起。我在一個四線城市,每個月就三千多的工資,還車貸就是一千六,還剩一千五,除掉停車費,加油費,我就想問我還活不活了。有些人可能覺得我矯情,這麼點工資還買個車,可這是工作需要啊,我總不能每天走路去工地吧。我也問過臨時停車位可以包月嗎?人家說現在只能計時,不能包月。

3.我也想過去別的停車場,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過,很多別的地方的停車場都寫著不接受外來車輛,而我家小區周圍的停車場就是這樣寫的。我還沒開口人家就直接拒絕我了。

4.我去找物業,物業告訴我,沒辦法停車,沒有停車位,你自己想辦法,旁邊還有幾個大媽符合,是啊是啊,你自己想下辦法嘛,人家那麼多車都有地方停,你就沒地方停車。WTF???

但凡我有個價格稍微合理的停車的地方,我至於亂停亂放嗎?最後最後,我真的希望交警叔叔們在貼罰單的時候,也順便可以幫我們這些窮車主想想辦法。


雖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但是可以減少這種現象,無規則不成方圓,有規則限制總是比無拘無束好得多。


我覺得能,我被罰了,別說再次停車了,我路過都要繞道走。而且走一次就要說一次我在這裡被罰了。哪怕停車場離著1裏地,我也肯定停車走過去。要不為啥我隨車帶著滑板呢

說到底,對我這種視金錢為生命的人還是有震懾力的


貼罰單只是懲戒,就跟小時候讀書時犯錯誤被老師懲罰了一樣,有時候剛罵完可能會記得,稍微注意一下,之後可能又拋在腦後了。汽車亂停亂放跟個人素質有關係,你讀書好不好跟被罰的次數多不多沒有必然關係,不是被處罰多了讀書就能好,一個道理。有時候亂停亂放可能是因為周圍車位不夠,停車費太貴或者遇上一些緊急情況,對於交通法來說,車主違停就是要被處罰,但是罰單肯定沒法從根本上解決亂停亂放的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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