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懷孕的時候就被家暴,到現在結婚四年了,挨的打不知多少次。寶寶今年三歲多,我們一大家子都勸她離,她不離。後來勸的多了,她也不聽,我們也不管了,你想挨打你去挨吧。

每次勸她都是說娃娃的事兒,不想娃娃沒有爸爸(怎麼可能呢,你離了婚,他爸還是他爸),想讓孩子在原生家庭里成長。上次一起喝酒,喝多了,哭著說我沒孩子我不懂,我草特么,我有啥不懂得。說她小孩每次去見爸爸,和爸爸玩回來都很開心,說和爸爸在一起很開心。這個事兒我不予置評。娃娃啥都不懂,和爸爸一起玩當然開心,他怎麼會感受到你每次被挨打的痛。

覺得她心太軟了,每次打完都道歉,但是有什麼屌用,就我姐信他一次又一次的道歉。每次跟我說這事我都恨鐵不成鋼。

我希望她稍微自私點,被光想孩子,也為自己想想。這才哪兒到哪兒呀,為孩子忍一輩子嘛,以後拿這事給孩子說,我為了你忍了你爸一輩子,挨了不少打。我要是她孩子,我肯定會說,誰讓你忍的。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孩子身上,還要以此為一種偉大精神,覺得你為孩子付出了太多。孩子可能承受不起。

奶奶的,腦子裡有漿糊嘛,氣死我了。


可以把知乎上的這個帖子分享給你姐姐看看:

父親老是家暴母親,看了網上建議都說讓孩子以暴力止暴,這樣真的能解決根本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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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在家暴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提的問題,他們的想法之一。

會對配偶家暴的人,大概率上也會對孩子家暴。我們辦過的一個離婚案子就是這樣的。女方多次被男方家暴,包括在懷孕的時候。女方當時也是想,不希望孩子出生之後沒有爸爸,所以不願意離婚。結果在孩子4個月大的時候,男方不僅僅是家暴了女方,還打了孩子。雖然時候男方又痛哭流涕的跪地認錯,但是女方還是堅決離婚了。女方的原話:「有一個家暴的爸爸,還不如沒有爸爸。」


如果你是反家暴工作者,就會發現你姐這樣的人有很多,Ta們(一般是女性)深陷某些固有觀念中,不是反覆、長時間的傷痛,都不會產生離開的念頭。還有人寧死不走。

所以,你著急沒用,在這裡得到再多的建議也只是你的收穫。如果有一天,她來提問了,她可能才有走出困境的希望。


看把你氣的,看來你跟姐姐感情很好啊,而且你極富正義感,可惜是皇帝不急太監急。

你沒發現嗎?你姐姐不是不知道道理,不明白厲害關係,她是不願意離婚,所以找個理由說服別人,也說服自己。

她不是心軟,她是對未來沒有信心,不敢離婚。應該是被男人掌控了,長時間對自己產生質疑,擔心離婚以後找不到更好的,或者是沒辦法養活自己等等。

你永遠沒辦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除非他自己願意醒過來。

所以你和你的家人調整一下自己的心態,不要為她擔心太多。她本來就是成年人,她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那就讓她自己去面對,去承受,去成長。

破繭而出,從來不是外在的力量,而是她內心的努力。一段婚姻,願不願意洗牌重來,也絕對不是別人的勸說,而是她自己心裡想要改變,有能力改變。

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人生需要面對,或許別人未必能理解這樣的選擇,可只要當事人願意,只要她覺得開心就好,其他的並不重要。

當她真正受不了的時候,她自然會去考慮要不要離婚?當一個人忍無可忍的時候,才是她最該成長的時候,攢夠了失望,她自然就會離開。


你很清楚啊。所以我覺得你應該提問「被家暴因為孩子不想離婚。怎麼勸離」

你有沒有覺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呢。

反正換作是我。孕期就開始打了。我孕周短我就直接打掉孩子離婚。不能打掉。我也堅決離婚。讓他一次也別想見到自己的孩子。

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為了孩子放棄自己的一生嗎?孩子長大上學。上班。結婚以後。她怎麼辦?是不是又要說。都這麼多年了。年紀大了。就湊合過了?

寧願自己帶著孩子。也堅決不願意被人打。


雖然很可氣,但是自己的婚姻,是否離婚,決定權在婚姻雙方當事人手中,別人無權替其作出決定。


我是學法律的,我上學的時候,老師講婚姻法提到家庭暴力時說,女人被施暴卻不離婚,原因有哪些?

一,經濟不獨立,不能離;二,為了孩子不願意離;三,性吸引,不願意離。

前兩個理由很常見,大家都知道,第三個原因,你聽說過嗎?沒有!但是誰敢說沒有這方面原因?

你明白了嗎?


別的不說,孩子爸爸動不動就打媽媽,現在不懂事還好,等以後懂事了,肯定會留下心理疾病的,搞不好以後就心理扭曲了,到時候走上犯罪道路了怎麼辦,你姐腦子的確是不靈光,她也不想想,她這是為了孩子好嗎,萬一那天你姐夫一失手打死她了,那孩子才真的是苦,爸爸是殺人兇手,媽媽也死了,他後半輩子怎麼辦。

她這種忍氣吞聲的做法不僅不是為了孩子好,反而是在害孩子。再說你們娘家人是幹嘛的,敢動你姐,喊人揍他啊,他感打你姐,你就打他,一般娘家硬氣的,女的在婆家沒人敢動


家暴情節在即將適用的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不適用冷靜期,這說明家暴是非常嚴重的影響夫妻關係感情的行為。如果雙方無法協商,建議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


您好,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的救助措施】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可以尋求相關部門幫助和勸阻、調解的。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助到您,


你姐不離婚不是因為孩子。


離吧 家暴這種事有第一次就有無數次


你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下次挨打時找你訴苦直接走人,多一句也把自己氣死,就是親姐姐也沒辦法,這是她自找的,活該。聽著給自已找氣受,不搭理最省事,眼不見為凈。


答案是肯定的。


離!看標題就是這個答案,不用考慮什麼孩子愛不愛,萬一哪天自己被打死了孩子沒媽了。最痛恨這樣的男人,沒本事脾氣大。


她自己的婚姻 解決的辦法就是靠自己和對方溝通 溝通的結果是離婚或者不離婚 結果她自己承擔


離婚,一次家暴就有下次家暴,容忍意味著危險


謝邀,人不可能改變一個人的想法,孩子什麼的只是個借口罷了,可能她就是不想離婚,不敢做出改變呢,說為了孩子好,以後還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說我都是為了你才不離婚呢。也就是她這種絕不離婚的想法,你看著吧,家暴肯定逐漸升級,不過跟你沒關係啦,好言難勸該死的鬼,算了吧,勸她還給自己添堵,何苦呢,她的人生,她愛咋過咋過吧。


你姐有工作嗎?我怕她心理有問題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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