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很多當事人會把「分居兩年可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條款認為是達到一定法定年限即可自動離婚,這是對法條的錯誤理解。

我們需要明確的是,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我國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也就是說自動離婚這個概念是不存在的,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以民政部門的登記和人民法院下達的法律文件為準,不會因為法定的事由發生就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因此,無論是分居幾年都不能造成自動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本身只是訴訟離婚中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並不直接產生離婚的結果,而是作為訴訟離婚中的一種判決理由。

同時要注意的是,主張因分居兩年而判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導致的分居,不能是因為工作原因或其他不屬於感情不和的原因,在法庭上當事人需要為自己主張的事實進行舉證。

婚姻無小事,如果您在婚姻家庭方面存在法律問題的話,可私信或者來電諮詢我,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提供專業的意見。


您好,分居無論多長時間,都不會自動離婚的。夫妻離婚的話,需要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基於自願原則,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若協議離婚不成,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沒有所謂夫妻分居多久就自動離婚,分居再久,不提出離婚,也不會解除婚姻關係。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沒有自動離婚這一選項,雙方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沒有自動離婚。只有喪偶。


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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