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久才可以自動離婚?
謝邀
很多當事人會把「分居兩年可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條款認為是達到一定法定年限即可自動離婚,這是對法條的錯誤理解。
我們需要明確的是,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我國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也就是說自動離婚這個概念是不存在的,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以民政部門的登記和人民法院下達的法律文件為準,不會因為法定的事由發生就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因此,無論是分居幾年都不能造成自動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本身只是訴訟離婚中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並不直接產生離婚的結果,而是作為訴訟離婚中的一種判決理由。
同時要注意的是,主張因分居兩年而判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導致的分居,不能是因為工作原因或其他不屬於感情不和的原因,在法庭上當事人需要為自己主張的事實進行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