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這麼久?列如實用新型專利批下來的時間居然要8個月到一年。


專利權作為一種專有權,實際上有些類似於合法的壟斷技術方案,這種權力其實是和大眾的公眾利益有對立的,那麼如何進行平衡就是很重要的議題。因此專利審查的初衷其實就是政府部門在權衡授予專利權一堆創新進行鼓勵和維護公眾利益不被壟斷過度侵害之間的關係,負責的專利法制系統基本都會採取實質審查的制度進行,這是對國家和公眾利益負責的,因此也就有了針對是否會過度壟斷的審查,落到實處也就是看專利是否符合授予專利權的條件,這個條件主要包括了專利三性、符合授權客體、不違反社會道德公序良俗等等,而專利局就是針對這些進行審查。

而且橫向比較的話,中國專利局的審查周期還可以啦~在世界上不算慢的,專利申請方案好,多點耐心,專利局也正在進行專利審查提速的努力,我相信以後一定會越來越符合申請人的預期的。


題主可以買本《專利審查指南》看看,要審的東西還挺多的。

審查周期來說,實用新型八個月基本正常,現在案件申請量太大了,積壓比較多。專利審查周期,國知局一直在縮短,比較以下日本歐洲美國,還算是比較短的。


通俗的講,就兩個方面:

1.格式審查,你的專利申請文本是不是符合格式規定的,你的專利申請費是否繳納了啊,等等

2.實質性審查,基本上就是審查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行內稱之為三性,通俗的理解就是是不是前人已經發明了的,那這個就比較厲害了,你說審查前人沒有發明這個,那是不是得所有的前人的文件都看過啊,現實中是不可能的,所以基本上審查員在有限的資料庫中檢索有限的文件,進行審查,即使這樣工作量也是很大的。

所以,審查員在審查什麼呢,實用新型的話,基本上就是形式審查和可選的新穎性、實用性審查,不過就算如此,審查員是否得看完你的申請文件呢。那麼問題來了,您覺得一個人在一天內能看幾篇文件呢。人是人,機器是機器,僅此而已


專利審查的主要步驟有兩個,一是初步審查,而是實質審查。

一、初步審查 (也稱為「形式審查」或「格式審查」)

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形式條件進行的審查。

依《專利法》之規定,發明專利初步審查的內容有:

1、申請人的申請文件是否完備,撰寫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

2、申請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種證明文件是否齊全。申請人是外國人的,是否依法委託代理;

3、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是否屬於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對象;

4、申請人是否繳納了申請費等。

依《專利法》之規定,專利局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初步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1、申請文件的撰寫是否符合要求;

2、對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

3、申請人的資格是否合法,外國申請人是否委託了法定的代理機構辦理專利申請;

4、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是否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屬於不給予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

5、申請是否符合單一性要求;

6、有無重複授權的可能;

7、是否為兩個相同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後申請人等。

由以上可見,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初步審查既有格式審查,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實質性審查。


二、實質審查

實質審查是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包括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實質審查制中又分為即時審查制和延遲審查制兩種。

1.即時審查制(一次性審查制)

即專利局對申請案進行形式審查之後,無需申請人提實質審查請求,就隨即對專利申請的內容進行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審查,以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

2.延遲審查制(早期公開請求審查制)

即專利局在對專利申請案進行形式審查之後,不立即進行實質審查,而是先將申請案公開,申請人可以自申請日起一段時間內的任一時間請求實質審查,待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之後,在已公開的情況下,專利局才進行實質審查。


要審查公開是否充分,是否屬於保護客體,是否有新穎性,因此要查新,還要看是不是非正常申請。總之,比以前審查內容多了,自然還要發審查意見,看答覆,寫駁回決定,雖然審查意見和駁回決定比較糙,但也要寫啊,所以審查工作量大了不少。


實用新型的周期我不了解,發明提案的時候,我有時候能提到四五年前的申請,那為什麼申請人提出申請這麼久以後才開始審查呢?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案件積壓,中國的年申請量已經超過世界其他國家的總和了,案件可不就積壓起來了么。

不過目前案件積壓情況正在得到緩解,一方面是因為審查員數量也在上升,另一方面是因為單個審查員的工作量也在上漲,尤其是提質增效又加了20%,未來專利審查周期會進一步縮減的。


審專利是否符合授權標準。通常主要審新穎性和創造性,看專利是否之前已經被公開或者相對於之前被公開內容容易想到


就是審查專利是否具有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專利權是壟斷權力,是從公眾權力中要權利,因此政府需要協調好兩者之間的平衡,要給國家創造一個創新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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