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還是要交房租,中介說不給少一分錢,都知道這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但是租房合同上沒有提到不可抗力的問題,我該怎麼辦?
哪個人告訴你不可抗力可以免房租了?
不可抗力免除的是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最多晚交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就不收你違約金了。
而且租金屬於金錢債務,一般不因不可抗力而免責。
該交就交,這種問題不知道邀請我多少回了。
別聽風就是雨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雖已失效,但仍可作為參考)第三條第三項規定:「(三)由於「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對一方當事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合同糾紛案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用公平原則處理。 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非典」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於「非典」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妥善處理。」
按這一司法解釋之意旨不難得出最高人民法院在「非典」時期的裁判思路:「能繼續履行但有重大影響的,則按公平原則調整;根本不能履行的,則按不可抗力減免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很明顯,如果適用該規定,能否減免租金的關鍵在於是否「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疫情期間,你租的房屋是否屬於「不能履行合同」之情形,則可以根據不可抗力對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方面的影響力。
其實,本次疫情,即使屬於不可抗力,但是一般也不會導致你的租賃合同不能履行,並且你的租賃合同也沒有對不可抗力做出特殊的規定,只要你依然可以隨時支配使用居住,那是否入住也是你的自由,因此疫情在不影響房屋的居住功能的時候,你作為租房子的人也不能因為疫情而要求不承擔房租。
如果你真的沒有特殊情形,其實也不能強制要求房東減免租金,法律沒有強迫的規定!
看其他人回答,在湖北和武漢租的房子,房租也是要照交的。政府公告不交房租,房間內物品公示5天就地焚燒。
押金和房間內東西不要了可以不交房租。
不過本次中介很雞賊,要求房屋業主免租的同時照收租客租金。
朋友圈傳的很廣的免租倡議就是中介協會發的,目的就是兩頭吃。
業主可以向中介索要房租,也應該要房租。如果要免租客的租金不如疫情過後上門給租客一個紅包。
租客想不交租的情況下繼續享有房屋使用權是不可能的。除非有業主聯繫方式,業主聯繫方式可以找物業索取。
電話聯繫業主,告訴他你是通過中介租他房子的租客,了解到疫情期間中介兩頭吃的問題,告訴他你會正常交租。
如果業主有錢大方可能會說交代中介免你房租。
你就和業主說房租會正常交給中介,業主收到中介房租後微信返給你就好。
中心思想是 挫敗中介兩頭吃的陰謀。
「復工 ,我太難了」
小區不讓進、房東漲房租、長租公寓找不到人……2020年復工潮之下,還有誰比租客更難?非常理解樓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