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非常多的回答,我都發現他們都是在噴中國銀那麼對於這次事件中國銀行要負全部責任,還是中國銀行負一部分責任客戶付一部分責任,還是客戶有很大責任與銀行沒有多少關聯,求大佬回答,謝謝各位大神。。。。


戰略性馬克


4月22日,中國銀行在其官網發布兩則公告,分別關於該行原油寶業務近期結算和交易安排以及關於原油寶4月22日合約結算價格。

根據結算和交易安排的公告,中國銀行表示,經審慎確認,美國時間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為有效價格。根據客戶與該行簽署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個人產品協議》,該行原油寶產品的美國原油合約將參考CME官方結算價進行結算或移倉。

對於投資者最為關心的合約結算價格,中國銀行也完整公布了出來。

表格數據顯示,美元美國原油2005合約的多頭與空頭平倉結算價均為-37.63美元/桶,人民幣美國原油2005合約的多頭與空頭平倉結算價為-266.12元/桶,美元美國原油2006合約空頭開倉結算價為20.43美元/桶,人民幣美國原油2006合約空頭開倉結算價為144.48元/桶。

而目前中國銀行要求客戶按照-37.63美元的結算價進行結算,這也意味著,許多抄底投資者不僅本金虧光,還要倒欠銀行錢。

你說中國銀行它能沒有責任嗎?


這還用說,銀行都是弱勢群體。


我認為中行有責任的,有以下幾點供參考:

一是對自己的產品設計都不了解,別的銀行已提前移倉到下月合約,而中行象是完全不知這個原油寶這個產品有出現負值的可能,也沒有提前通知客戶,做到風險警示。

二是沒有履行合同的義務,在保證金低於20%的情況下沒有為客戶強制平倉,任由客戶虧損。

三是產品宣傳時完全沒有提到倒欠銀行錢的風險,這麼高等級的風險都沒有做提示,屬於涉嫌沒有把產品銷售給風險等級相匹配的客戶,也沒有最大開倉數量上限制。


中國銀行「原油寶」被吵的沸沸揚揚,令人吃驚的是竟然有一位高中同學和兩位朋友中招,作為一名有多年銀行從業經驗的期貨和法律愛好者,也想問幾個問題:

1、中國銀行設計銷售期貨類理財產品,有沒有經過銀保監會審批?先不說參與境外期貨交易,就是參與國內期貨交易是不是需要審批。

2、中國銀行參與境外期貨交易有沒有獲得證監會審批?

3、中國銀行相關業務管理人員及銷售人員有沒有取得期貨從業資格?有沒有根據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對投資者進行嚴格的適用性評估?

4、中國銀行為境內居民大量換匯投資美元期貨,是否符合外管局相關規定?

5、WTI交易規則更改之後,中國銀行有沒有對投資者進行全面的提醒告知義務?

6、中國銀行擔當角色是代理還是做市商?

最近幾年各家銀行為了增加中間業務收入,想盡各種辦法繞過監管部門監管,打擦邊球,創設各種原油、黃金、白銀、外匯等現貨交易類產品,高手續費、點差、隔夜費等各種費用加起來,是期貨公司的十幾倍,更有銀行為國內上百家違法現貨交易平台提供結算,扮演著很不光彩的角色,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也希望「原油寶」事件能夠引起相關監管部門重視,原油寶事件中行無疑是受害者,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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