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前被多人毆打,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經派出所移交,刑警隊已經刑事立案。近日自己到刑警隊諮詢案件進展情況後才得知,一人沒得到及時控制導致現在在逃,已網上追逃,另外一人取保候審,還有一個未成年今年只有15歲。

請問這類刑事案件如果缺少一名侵害人就沒法結案么?取保候審的和那個未成年的就可以逍遙法外了嗎?公訴期限過了的話我怎麼討回自己的醫療費用。或者是提起民事訴訟的情況下,警方還會不會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你的擔心沒太有必要。共同犯罪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分案處理,對於到案的偵查後證據沒問題的,可以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不存在公訴期限到期的問題,沒有到案的到案後可以另案處理。

未成年人滿了16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滿16對加害行為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於此類案件,可以通過和解調解取得賠償。三人具有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對你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達不成和解調解,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如有疑問可以私信交流。


建議和已被取保候審的嫌疑人和解,獲得最大程度的賠償


可以先追究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即使未抓獲其他人,之後會先起訴已經抓獲的犯罪嫌疑人。


上當地區法院民事訟訴!民間糾紛及時賠償,拖長時間對受害者不利!


建議多收集證據,還要有備份。


我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追究取保候審人的刑事責任遞交檢查院嗎?刑警隊一直以缺少一名侵害人為由遲遲對現有犯罪嫌疑人以取保會審身份放置不理。我一下面該怎麼做?


這個完全不用擔心,輕傷二級不是特別嚴重的案件,一般民事賠償到位,受害人簽諒解書,以拘役較多

刑事案件的追訴期,不滿五年的,需要經過五年,現在這社會逃犯逃五年,我還不如回去判半年。

如果問主擔心民事賠償的話,這個可以談,醫藥費,誤工費什麼都可以算!對方想要諒解書,也可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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