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感觉,要死要活的,而且非常自责,生不如死


我认为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对罪人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圣经》里是没有「原罪」或「本罪」一说,只有「有罪」和「无罪」之分。其实「罪人」应该理解为「属于罪的那一类的人」,正如亚当犯罪之前是「义的那类人」。

我们常常以为罪人是指犯了罪,有了具体犯罪行为的人,但其实《圣经》里说我们是「罪人」是表示性质,至于我们有没有犯罪行为是另一码事。比如说,狮子会吃人。但并不是每一头狮子都吃过人,有的甚至连人也没有看见过。但如果你不信狮子会吃人,你就有可能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狮子是一定会吃人的,罪人也一定会犯罪的。小狮子会吃人吗?长大了就一定会,不会有例外,因为它的属性就是如此的。

亚当犯罪后,他的「人种」已经变了,他由「义人」变成了「罪人」,好比他犯罪之前是羊,犯罪之后他成了狮子了。他已经是另一种人了。那么,狮子生狮子,羊生羊,狮子生不出羊来,罪人也生不出义人来。我们都是亚当的后裔,所以都是罪人,不会例外。狮子就一定是吃肉的,羊也一定是吃草的,罪人也一定是犯罪的,义人是不会犯罪的。

那么,那些没有犯罪行为的人又如何哪?比如在动物园里有一只狮子,它一辈子都没有吃过人,但你相信它不会吃人吗?如果那只狮子不会吃人,那就不用把它关在动物园的笼子里了。我们今天必须有法律就是证明了我们是罪人。我们正如那只狮子,不是我们有没有犯罪的具体行为,而是我们肯定是会犯罪的。只要条件(环境)具备了,任何人都可以并且也会出现犯罪行为的。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害过人,但有谁能说他是不会害人的哪?只要环境来了(或说只要环境所逼),绅士可以立即变小偷,大儒可以立即变强盗,因为罪人就是这样的。同理,罪人行善是毫无意义的。

那么,婴儿怎么样哪?婴儿也是罪人(属于罪的那种人),好比我上面说过的小狮子。婴儿长大了就是大罪人,只要他有行为能力也肯定会犯罪。但毕竟婴儿没有行为过,他会不会进「地狱」哪?这个《圣经》没有专门讲,但我并不担心,因为基督再来的时候是大审判,祂的审判肯定是公义的,是令人信服的,否则神怎么站立得住哪?

至于我们有没有具体犯罪行为就是另一回事。好比有一个小偷,想去偷东西,但他就要下手的时候看见警察来了,于是他没有得逞,但在神看来他就是小偷。我们很多时候是「犯罪未遂」,或者是机会成本问题而没有去犯罪。可以想像,如果明天没有法律会怎么样?

退一万步讲,就以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一辈子能不做一件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吗?如果做了,也就是明知故犯了,就是犯罪了。《罗马书》2:14-16:「没有律法的外邦人(非以色列人),若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我想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世界有多恐怖多黑暗就不用说了,即便是照我们的行为来审判,如果一旦公置于世,那么任何人都会无地自容。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人都怕「人肉搜索」,同时隐私权又是那么重要。因为我们都知道那些是羞耻的事,正如亚当当初犯罪之后冷的感觉。

我们信耶稣的与不信之人的最大差异就是不信的人想尽办法犯罪享受,我们对罪就有抗拒感(先不论我们能否胜过肉体),同样,当我们每次克服自己罪的时候,神就得荣耀了。所以信耶稣的道路是一条十字架的道路,就是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那当然是痛苦和恐惧的了。但另一面又是荣耀和喜乐的,前面死去的是旧人,后面得荣耀的是永恒的我。感谢主,他必定保守我们到底!

?


我…我觉得自己就是从罪里生的,我开口就犯罪,不开口也犯罪…当我不觉得自己是罪人的时候,我的罪越发的大了


谢邀

这个罪是有参照性的吧。

跟杀人犯相比你好很多。

跟虐待孩童的你好很多。

跟损人利己的你好很多。

比墙头草两边的好很多。

和两面三刀比你好很多。

你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等等。

很多人都是这样吧。

觉得自己比大多数人好了很多了。

沾沾自喜

但是跟跟比起来,神像是几亿瓦特的「白炽灯」一样圣洁,我们便看到我们许多的罪。

自私

贪婪

狡诈

说谎言等

觉得自己有罪是一个由点及面的过程

也是神光照内心之后

看见自己许多的罪恶

也曾厌恶自己的罪恶过

但是神说,你认了你的过犯,我就赦免你的过犯。

这里的认了过犯不是言语上的,而是人心里面的,因为神监察人心,祂喜悦我们的真心,用真心去拜祂,并不需要任何的祭物。

祂喜悦我们把真心献上。

向神祷告吧

神会宽慰你

然后你就像一二哈一样欢快在神里面了

愿神祝福你呦


泻药。

律法是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保罗也说肉体之中没有良善,一个人只有知道靠自己努力没办法解决罪的问题才能去依靠神的恩典。

综上。在我领受恩典之前,常常觉得自己无可救药,生不如死。但现在我知道了,我已经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


因为自己的原因搞得几个好朋友都不开心,她们现在也没有理我了,但是我觉得很愧疚很愧疚。本来说好可以走一辈子的突然走成这个样子,觉得都是怪自己。


没有。有过类似的,但没有要死要活这么强烈的,

这种想法有可能是太在意其他人对自己的看法,随著年龄、阅历的增长,我们迟早会发现——我们不可能做到让其他人都满意,所以做人做到自己满意就好了。

像什么对不起别人什么的,如果是自己人他会原谅你的,如果不是自己人,那得罪就得罪了,反正我们不是故意的。

死这个想法,其实也有过。但现在我认为,如果到我们死的时候,不需要我们自己动手的,只要我们还活著一天,就说明这个世界选择让我们活。这样的话我们就没有死的理由了。


为什么会有人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_?)累觉不爱……回忆起来小时候偷过爸妈钱,数不大,爸妈问也不承认。一边回答问题,一边在找药(?_?)
自己先来一发我是个西餐厅的小时工,昨天晚上上班的时候,给一桌客人上配餐,我看到那桌的一位男客人行为反常,而且时而痛苦的呻吟,并一直说著快给我拿来,而且嘴里不断出脏话,我过去问了一下,我说,先生,有什么需要吗?他抢过女人手里的针管就照著胳膊扎了进去,我闻到一股强烈的刺鼻的味道,下意识后退,那个男人冲我招手,恳求的语气对我说,别告诉别人,别报警好不好。我特么竟然真的没报警,今天早晨起床一股空虚感,心里老是怕那个人毒瘾发作拿个针管到处去扎人回想起来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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