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案件的判決結果很輕 但判決結果不是事實 請問去追求公平正義的申訴和信訪是一種幼稚愚蠢的想法嗎?就比如別人說你判的就夠輕了 沒必要去申訴 給自己添麻煩忍忍就無所謂了這種想法和自己想去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想法哪種人生過的更好?

就類似什麼喫虧是福 或是退一步海闊天空之類的言論怎麼看待

到底是保全自己還是依法維權你們怎麼看?


首先,我們國家的法律實施確實沒達到西方國家公平正義的程度,但是你往前看五年、再往前看十年,是否已逐步有顛覆性改變?確實有部分先驅者在推動法律的指定、實施、執行。

其次,個案的情況會有特殊性,及訴訟參與人的參與程度等情況存在,不足以成為整個法制環境的評判標準。

再次,法律的實施、執行情況,最客觀的感受者或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法律人,法律人會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待案件是否公正判處,因為會存在法律事實並非客觀事實等界定,而不能以一般人的評價標準來評判。

所以,前路尚遠,雖然我們已在路上。


如果你涉及一起法律案件,你本身是無罪的,法院卻判你有罪,無論判處結果嚴不嚴重,都必須要上訴到底,因為這不僅會使你的聲譽受損還可能會對你的下半輩子都產生影響。

如果是咱們生活中發生的一件小事,比如在與他人相處的過程中產生了矛盾,你退讓了,這種行為可以稱為「喫虧是福」、「退一步海闊天空」,因為這種事情並不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什麼實質性的影響,最多就是讓自己心裡難受幾天。

如果事情已經上升到了要走法律程序的地步了,那一定要為自己維權到底的,那些勸你「已經判的夠輕了,沒必要去上訴,給自己添麻煩忍忍就無所謂了」的人,希望他們以後自己遇到這種情況也都能這樣「冷靜」對待。


你這個問題描述的很糟糕。這個講,法律是一門藝術,首先是一門語言的藝術,祂把社會上各種紛繁複雜的情形提煉出來,濃縮成一句話,所以對法律如何吹毛求疵的要求,都是在減少法律適用的歧義。

結合你的事情,如果你本身是無罪的,結果跟判有罪,這是原則問題,必須跟他幹到底。

如果你覺得的量刑重了,建議你先找個律師諮詢,上一個情形也是這樣,找個律師好好諮詢,付費的那種。


這裡不對中國法律情況進行描繪,就我從各法律書籍、材料看到的西方法律結合問題發表觀點。

首先,需要表明的一個觀點,現代西方法治本身是偽公平,其號稱公平是法律的基礎,但從不證明定義什麼是公平,公平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從我個人看到的西方法律案例的歷史來看,近現代西方法律本身並不追求公平,雖然其號稱維護公平。近現代西方法律只是西方分權政治下的一個博弈工具。

所謂追求法律的公平正義,你能夠根據法典闡明什麼是公平正義嗎?你說理解的公平正義和法官理解的公平正義可能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法官們對什麼是公平正義都沒有達成一致。法律只是一個博弈工具。

假設是我,如果只是一審判決,法律允許上訴,可以考慮進行二審上訴。如果是二審判決,此時通過信訪或遊行等其它政治意味的活動進行審視,本質上是試圖藉助政治力量迫使法律重新審批。在西方歷史上,很多明顯不公平的審判是通過大規模政治防抗來糾正的,但這種糾正社會成本很高,如果是輕判,從功利主義角度來看,這種途徑試圖修正判決,成本很高,很可能得不償失。

總結:西方法律體系本質是偽公平的。法律只是一個博弈工具。如果已經終審判決,繼續博弈,博弈成本會很高,如果是輕罪,很可能得不償失。通過非法律途徑糾正法律判決,本質上是對法律系統的不信任,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對法律系統的挑戰或挑刺。

關於西方法律是偽公平的參見

bo hu:談近現代西方法制精神的混亂、偽公平——社會公德混亂根因探討之二?

zhuanlan.zhihu.com圖標

別人的看法都不重要,對這個問題你自己的看法纔是最重要的。

別人的看法再對,你自己不行動,也沒有什麼意義。

即使別人都不支持,但你自己相信自己是無辜的,或者願意為此進行爭取到底,那就是有意義的。

說到底,這就是一場自己價值宿舍與利益衡量取捨的關係。


根據上訴不加刑原則……如果真的不是案件事實,你只要有證據,就去申訴啊,上訴啊……畢竟只有真正的當事人才會知道來龍去脈,法院審理也是將碎片化的證據拼湊起來能保證高百分比的還原案件事實情況……


看似是對法律的問題,其實是你的內心感受與判決結果的落差。

在此,我認為,核心的問題不要糾結在結果上,而是,你是否在整個司法程序中體會到程序正義,你的訴訟權利是否得到有效的保障,你的聲音是否被聽到和記錄,如果是,那麼,我相信,你在當下的法律中實現了程序正義。如果不是,我認為你就有理由提出你的維權訴求。

就像法律事實永遠不可能是客觀事實一樣,程序正義獲得的事實與判決,值得我們尊敬。


公開正義會到來,但有些時候卻會遲到,甚至會經歷更多曲折,即使在當今的美國,亦不能保證每個案件公平公正,何況在法治仍然處在發展時期的中國。如果你的案件結果與事實有出入,你又想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堅決上訴或申訴,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正常渠道,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沒有人能夠小瞧你或小看你,反而因你的堅持,法律將會還你應有的尊重和尊嚴


我看到這麼多的律師進行回答,我都不好意思班門弄斧了。我個人的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追求的就是公平正義,從這方面來說,有罪人追求公平正義是他的權利,我們感覺他吹毛求疵,只是我們立場不同,有罪人希望輕判,輕判對他來說是公平正義。受害人想有罪人重判,重判對他來說就是公平正義。法官們想的就是合乎程序,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樣實現了公平正義。每個人立場不同,對公平正義的理解不同,想大家都感到公平正義,有點理想化,能實現相對的公平正義就好了,我國法律正在不斷完善,也注重保護人權,完善需要個過程,畢竟是人執法,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也不否認會存在不公平的情況,所以法律賦予犯罪人上訴權,申訴權,不能說他們追求的是吹毛求疵,讓每個人感到公平正義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個人的立場要和國家的立場保持一致,同樣維護自身利益的選擇,要符合國家,社會的利益,如果不會損害他人利益亦不會傷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無論哪種選擇,都是可以的,這種自由是不被剝奪的。

保全自己,或者依法維權都是維護自身利益的方式,維權是一個新的意識,目前我國普遍的人羣維權意識不高,維權的渠道也有限。因此維權實踐中,勞動者常常會遇到一些難點,如果想要維權,請注意蒐集證據,並找到正確的途徑。

更多法律諮詢或者資訊歡迎下載知法乎App一同探討~我們有專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必然不是,如果每個人都對法律吹毛求疵那麼我們的社會體系法律體系會進步的很快

這是一個理論問題,實際問題與你是不是有閑錢閑時間閑工夫相關信息相關資料相關指導有關

調查,舉證,跑有關部門等等等等…最後還要看法官的判決…

你以為只是你以為,法律上要大家以為纔行


涉訴信訪,不做評價

希望能走法律途徑而非信訪


如果不公平、不正義,你怎麼判斷嫌疑人有罪呢?靠拋硬幣還是擲骰子?


你的語言裏充滿了矛盾,標題裏你用了「有罪人」這個詞,結尾那句「保全自己」與依法維權,我不理解你自我定位是有罪還是無罪?如果無罪你必然內心坦蕩,必然要捍衛自己的尊嚴和榮譽,但是我沒有看到,你所謂的維權給人底氣不足的感覺。

也許事你做了,你認為事不大,只是判決結果出乎你意料,如果是經過兩審終審的就不要折騰了。沒有新的證據申請再審也是很渺茫,無論申訴、投訴前提都是原判有錯誤,你連證明原判有錯的底氣都沒有!


每一個人,都有權利,都有義務,維護法律的公平平等,每個人。


旁觀者清,很多時候我們站在上帝視角看問題。就好像看電視劇,裡面的人是好是壞一目瞭然。

但現實終歸不是電視劇。有罪的人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需要一個公平正義的程序流程來保證。

何況每個人的價值判斷並不一樣,同樣是盜竊5000元,有些人認為小偷該死,有些人認為多大點事兒啊;同樣是判三年,有些人認為輕了,有些人認為重了。

當你作為第三人去評價的時候,往往就已經帶有了先天的價值偏見,永遠無法真正體會當事人的想法。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