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通過一條窄巷時對向來了一輛車和我對死了,明明我先進去的都開到一半了,他從對面衝過來讓我往後退,我當時就熄火停車了,我記得考駕照的時候學過的,應該是他讓我。(後來他後面來了一輛認識的人的車,我就讓他了,本來我打算和他玩到天黑的)如果造成堵車,交警過來的話是不是他的責任,我有行車記錄儀,可以證明是我先進去的。


讓一步海闊天空,出門在外,誰沒個不便,別把自己站到對立面。

世界還是很美好的D ~!

遇到這種情況100%我先退讓別人。


開車技術好的讓技術差的

外地的讓本地的

貴的讓便宜的

趕時間的讓空閑的

男的讓女的

另外,技術差的硬鑽小巷子是蠢,大卡車硬鑽小巷子是壞。


一般情況下是誰離進口近誰讓。

見過兩個人都退讓的,沒見過懟死不走的,大家都這麼忙,能找兩個閑的蛋疼的人碰到一起也不容易。

這種情況如果警察來了一般判熄火的人的責任(你熄火了,就是故意堵死小巷,對方就是退回去了也解決不了問題),不過因為沒打起來,也沒事故,所以除了浪費警力也沒啥責任。


兩輛車都過不去的窄巷,我的第一想法是這裡允許通過機動車麼


這個社會就是認叢林法則,對面來車也很認可這個道理,只要自己夠狠,對方就會軟弱退卻,賭的就是對方耗不起時間、精力。

都是社會人,讓是不可能讓的,只有耍狠鬥勇,才能維持的了氣場這樣子

我所在的城市經常有車亂停放阻礙交通,但是誰願意剮蹭惹事煩心,誰願意打122報警多事

這件事情的背後,是法治化的不徹底。

新加坡人行道上禁止三個或以上的人並排走,能想像?


先進的優先,碰擦的話誰動誰全責。不過還是要勸一句,退一步海闊天空


為難你了,打算在車裡過夜嗎?道理是你對的。不過有時間可以選擇退一步


誰方便誰讓吧,這樣都省事。


先進入路口的先行,但是路口大一點誰也沒辦法證明,以和為貴,如果發生事故,誰動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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