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講中藥注射液!包括喜炎平注射液,清開靈注射液等等,其製作的過程與原理又是什麼?真的如一些博主多講,所謂中藥注射液只是一種靠金錢開道,靠回扣營銷,而療效甚微的偽科學嗎?


中藥成分太複雜,中藥注射液風險很大。


如果中藥注射能夠成功,要不了100年人類消化系統就會消失。


謝邀,不是醫藥專業的不多評價,不過我本人當年是差點死在魚腥草注射液針下。


直接說結論,有用,但是風險問題很大,不建議用。

手頭沒有藥典,如有興趣可以翻閱《中國藥典2015版》一部,關於中藥注射劑品種的製備方法。可以確定的一個基本問題是,考慮到中藥成分的複雜性,目前尚沒有一種「植物油脂和提取物」類的中藥具有全成分定量結果,更不要說中藥材,成方製劑和單味製劑了。

這也就是風險所在之處。常用的化學藥品注射劑成分構成是清楚的,原料葯,溶媒,藥用輔料,以及可能的雜質,都已經搞得很清楚,所以風險可控。請注意並非是沒有風險,而是可控。中藥注射劑的天然缺陷導致其風險偏大,可控程度降低。原因是你不知道這一針下去有沒有奇奇怪怪的成分進入血液,會不會導致不良反應,而且受限於工藝,你還沒辦法確保能把這些可能存在的成分除掉。

後來我想明白了一個問題,並非是我們的先人不高明不厲害,而是我們對近代科學技術幾百年的發展沒有概念。中藥注射劑是一種現在看起來粗暴行為的產物。它的產生並非沒有道理,也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是落後的事物總是要淘汰的。


個人覺得,不贊成發展中藥的注射劑領域。首先因為中藥發揮藥效的成分複雜,不像西藥成分單一明確化,而且提純技術也不完善。其次,中藥並不需要完全和西藥的給藥方式一樣。最後充分利用中,西,醫藥的各自的特點,服務好病患纔是關鍵。


很多和個人經濟利益掛鉤的事情單純靠職業道德的約束是管不好的。一些藥品的濫用部分是由經濟利益所推動這個毋容置疑。有些無良的醫生也確實就是一個開檢查單和處方單的機器。任何一個醫院裡面的醫生如果說能夠靠那些幾塊錢的掛號費就活著那就真見了鬼了。要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喫草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區別就在於羊毛從哪兒薅,以及哪兒多薅一點,哪兒少薅。所以那些給患者開一大堆檢查單的,還有開一堆葯的,以及動輒一二十味藥材總重量恨不得半斤多的「斤方」的,背後都是直接的利益相關的。

相比而言,大眾在這裡可以算是一個基本沒辦法給差評的消費者,當然醫藥行業這個也比較特殊,一方面技術壁壘也確實讓患者無法對於醫生的醫療處置手段進行評判,因為患者確實沒有辦法準確判斷這個醫療處置是否是治療過程所必須得,亦或者這個可有可無,單純就是想多獲取收益而強加的。但是現在醫療信息獲取是更為方便的,因此一旦患者對於一些處置有明顯的疑問,那麼狠容易產生信任危機,醫患關係緊張這個是重要的誘因。所以更多人選擇用腳投票,大家寧可付出更多的成本也願意往大醫院擠,旱的旱死,澇的澇死。

所以作為普羅大眾之一,還是多瞭解一些真正的專業共識,跟著一些大V的節奏跑,難免也是被割的一波韭菜,差別就是從左邊割還是右邊割。以上是吐槽,下面貼點正經的。中藥注射劑大類也是屬於中成藥,下面是2017年發布的中成藥的臨牀應用指導原則涉及到中藥注射劑的內容,感興趣的自行下載全文。(涉及中藥注射劑的加粗斜體)


一、中成藥臨牀應用基本原則

1.辨證用藥 依據中醫理論,辨認、分析疾病的證候,針對證候確定具體治法,依據治法,選定適宜的中成藥。

2.辨病辨證結合用藥 辨病用藥是針對中醫的疾病或西醫診斷明確的疾病,根據疾病特點選用相應的中成藥。臨牀使用中成藥時,可將中醫辨證與中醫辨病相結合、西醫辨病與中醫辨證相結合,選用相應的中成藥,但不能僅根據西醫診斷選用中成藥。

3.劑型的選擇 應根據患者的體質強弱、病情輕重緩急及各種劑型的特點,選擇適宜的劑型。

4.使用劑量的確定 對於有明確使用劑量的,慎重超劑量使用。有使用劑量範圍的中成藥,老年人使用劑量應取偏小值。

5.合理選擇給葯途徑 能口服給葯的,不採用注射給葯;能肌內注射給葯的,不選用靜脈注射或滴注給葯。

6.使用中藥注射劑還應做到:

(1)用藥前應仔細詢問過敏史,對過敏體質者應慎用。

(2)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功能主治使用,辨證施藥,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藥。

(3)中藥注射劑應按照藥品說明書推薦的劑量、調配要求、給葯速度和療程使用藥品,不超劑量、過快滴注和長期連續用藥。

(4)中藥注射劑應單獨使用,嚴禁混合配伍,謹慎聯合用藥。對長期使用的,在每療程間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

(5)加強用藥監護。用藥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用藥反應,發現異常,立即停葯,必要時採取積極救治措施;尤其對老人、兒童、肝腎功能異常等特殊人羣和初次使用中藥注射劑的患者應慎重使用,加強監測。

二、聯合用藥原則

(一)中成藥的聯合使用

1.當疾病複雜,一個中成藥不能滿足所有證候時,可以聯合應用多種中成藥。

2.多種中成藥的聯合應用,應遵循藥效互補原則及增效減毒原則。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藥原則上不宜疊加使用。

3.藥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藥物應避免重複使用。

4.合併用藥時,注意中成藥的各藥味、各成分間的配伍禁忌。

5.一些病證可採用中成藥的內服與外用藥聯合使用。

中藥注射劑聯合使用時,還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兩種以上中藥注射劑聯合使用,應遵循主治功效互補及增效減毒原則,符合中醫傳統配伍理論的要求,無配伍禁忌。

2.謹慎聯合用藥,如確需聯合使用時,應謹慎考慮中藥注射劑的間隔時間以及藥物相互作用等問題。

3.需同時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中藥注射劑,嚴禁混合配伍,應分開使用。除有特殊說明,中藥注射劑不宜兩個或兩個以上品種同時共用一條通道

(二)中成藥與西藥的聯合使用

針對具體疾病制定用藥方案時,考慮中西藥物的主輔地位確定給藥劑量、給葯時間、給葯途徑。

1.中成藥與西藥如無明確禁忌,可以聯合應用,給葯途徑相同的,應分開使用。

2.應避免副作用相似的中西藥聯合使用,也應避免有不良相互作用的中西藥聯合使用。

中西藥注射劑聯合使用時,還應遵循以下原則:

1.謹慎聯合使用。如果中西藥注射劑確需聯合用藥,應根據中西醫診斷和各自的用藥原則選葯,充分考慮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儘可能減少聯用藥物的種數和劑量,根據臨牀情況及時調整用藥。

2.中西注射劑聯用,儘可能選擇不同的給葯途徑(如穴位注射、靜脈注射)。必須同一途徑用藥時,應將中西藥分開使用,謹慎考慮兩種注射劑的使用間隔時間以及藥物相互作用,嚴禁混合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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