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被偷了一箱很重要的東西,雖然那裡是監控盲區但是因為那個位置能注意的人不多,有80%把握分析推理出是那個阿姨偷的,而且應該還拿過學生放地下通道自助售賣的考研資料。現在其他位置的監控被覆蓋了調不出來,想問一下有沒有人經歷過類似的事情,怎麼解決,求教(?_?)


瀉藥,認真答一波

推理破案在現實中其實是兩塊獨立內容,影視劇及書籍中那種見一斑而窺全豹的推理,絕大部分情況下在現實是不存在的,更多的是戲劇化的衝突需要,偵查機關在辦理案件特別是鎖定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每一步推理都是謹慎嚴密,一環扣一環的,即使最終與剛開始的偵查方向天差地別,那也一定是一個1+1+1+……的過程

絕不是1+100

以我個人的經歷來講,破案過程遠比推理過程更加充滿樂趣和未知,正好我也有一個類似題主經歷,10分鐘「速破」的案子:

當時我還在派出所,接到一個女孩報警說手機被偷了,我趕到現場,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

女孩一個人從外地來這裡考試,入住某賓館(家庭式小三層樓,非常便宜的那種),中午12點30分辦理退房手續、離開賓館,12點40分到賓館外公交車站台候車,發現手機還放在房間內充電,立即回賓館尋找,發現清潔工已將房間打掃,整個房間尋找未果,賓館老闆也否認房間內有手機

我還詢問了女孩手機型號特徵,女孩給我提供了一條最關鍵的線索:自己的手機在電量耗光前,無法在未解鎖狀態下關機

為什麼說這是關鍵線索,後面我會交待

看到這裡,大家的推理是怎樣的?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手機在路上被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從賓館到公交車站台直線距離最多50米),幾乎可以肯定是賓館方面把女孩的手機據為己有了

但現實中,我不可能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地去幫女孩找手機,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賓館方存在犯罪事實,我也無法申請搜查令,甚至經過初查,這起警情能否報立刑事案件也都存疑,即使等我申請到了搜查令,賓館方面也早已將手機轉移了,那麼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辦?

高光操作(叉腰):

首先我當著賓館老闆的面撥打女孩電話,通了,但沒有人接,我安慰女孩:放心,電話只要沒關機,我可以試試讓同事幫你定一下手機位置

此時我注意觀察到老闆的神情明顯已經開始緊張,這就更加堅定了我的推測,手機一定是被他藏了起來

當然,手機定位需要刑事案件立案以及其他相關手續,根本不可能是我當時一個電話就可以解決的,但是當事人不會知道這些,接下來我又打了一個電話給技術部門,象徵性問了一下能否定位,對方當然婉拒,我此時其實是在佯裝打電話然後觀察老闆反應

掛斷電話,對老闆說:我同事看過了,手機還在附近100米的範圍內沒有移動過,要不然你再去床底下找一找,萬一是保潔員鋪床單的時候卷到床底了呢?(給老闆下台的空間)

果然,老闆說我再讓人去找找,五分鐘後拿著手機出來說哎呀警官真的不好意思手機掉在床底下我們實在是沒注意到

物歸原主,10分鐘破案,警情解決

一定有人會杠:你這麼做不符合辦案程序,你這是放任犯罪行為不予處理吧啦吧啦,諸位,基層派出所出警,首先應當明確報警群眾訴求,在當時的情況下,我把老闆帶回派出所,採集信息、談話、傳喚,一套程序走下來找到手機的概率就會更大么?結合辦案成本以及在過程中賓館方面可能轉移手機而導致的不確定性,對不起如果你有更好的解決方案,歡迎在評論區指出

以上


首先那是警察的事,我們這些不會瞎操心的,發現情況的不少,都是告訴分管片警就完事了,又不給錢的,早點回家抱媳婦睡覺不好么?


題主的這個背景很重要,什麼地點被人拿了什麼東西,畢竟如果是學校的公共場合就沒法判斷,比如我考研結束的時候沒有及時去自習室收拾自己的東西,過了兩天發現自己的筆記草稿紙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都還在,書之類的冊子都不見了,這種情況好像沒法找樓管阿姨或者保安大叔算賬。。。。


見過!!

這個人是我的一個客戶小王,他本人學計算機專業,工作是開發商戶移動支付系統(以上為背景)

事情是這樣的,小王的姑姑是一個幼兒園的老師,有一回在幼兒園裡發現手機不見了,幾天後發現微信里的錢被盜刷了一萬多。小王的姑姑報了警,但警察對這類丟手機的案件也是漫不經心的態度,小王不死心打算自己破案。於是小王用自己的手機登了姑姑的微信,從支付記錄中發現一筆某連鎖便利店消費200多的付款記錄,他發現從這個付款碼中不同連鎖店都有一個編號可以定位到具體的便利店。然後小王就隨便找了這個連鎖便利店老闆借用他們收銀系統,輸入前三位付款碼,果然查出了是位於某商場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小王帶了個朋友,兩個人假裝是便衣警察,向便利店老闆要監控錄像,從錄像中很清晰的拍到了小偷的正臉。

因為手機是在幼兒園裡丟失的,所以一開始就把犯人鎖定在學生家長這個範圍里了。經過幼兒園老師們的辨認,這個小偷是一個小姑娘的姑父。說來也是可悲,這個小姑娘無父無母,只好由姑姑姑父來撫養,家裡生活負擔也是比較重…證據確鑿後小王把所有證據交給辦案警察…後來這個小偷哭著給失主跪下求饒,說是家裡太困難了一時鬼迷心竅才會偷東西之類的…最後失主主動配合把案件銷了,沒讓小偷坐牢。

然後派出所所長被小王的偵查技術折服,組織經偵隊去找他培訓…

真人真事,我聽完我都驚呆了,鼓勵小王考公安,他自己也說有這個想法,正在看申論來著。大寫的服!


我沒推理抓到過小偷,不過我跟小偷搶過手機。

上大學時,學校門口很多小吃攤,包子,玉米,奶茶,涼皮,各種水果的小攤位,流動那種,有一家涼皮特別特別好吃,門口好幾家涼皮,每次他家都是排了很長的隊。

這是背景。

一天傍晚,下課之後我跟我閨蜜一起排隊買涼皮,她在後面我在前面,我偶爾會轉過來看看排到哪裡了,還有幾個人,但多數時候跟她聊天。還有三個人快到我們的時候,我轉過身來,突然看見前面的男生,在偷他前面的女生的手機,那會是冬天,那個女孩穿的羽絨服的兜是豎著的,而且沒有拉鏈。我回身的一瞬間,正看到那個男生伸手從女生的兜里掏手機。

我一把就抓住那個男生的胳臂把他手上的手機搶過來了,大聲喊「你幹什麼呢!」

那男生瞅我一眼就跑了。

我閨蜜問咋啦咋啦,我前面那女生還沒心沒肺的付錢買涼皮呢。那會都沒有手機支付這碼事兒,都是現金。(我是不是暴漏年齡了 )

我拍一下前面女生肩膀說,你手機,那女生轉過頭看我,看看我手裡的手機,愣了,我說剛你後面內人從你右邊大衣兜偷你手機,我剛好看見了就搶回來了,他跑了。

女生說了句謝謝,也不怎麼熱情,就走了。

我閨蜜各種為我打抱不平。因為那會,我們學生一個月生活費基本就是500左右,條件差點的兩三百也有,好點的800-1000也有,手機還特貴,最便宜兩千多三千多。還沒有山寨機出現的年代,一部手機,真是好幾個月的生活費了,我班有一多半差不多都沒手機,我閨蜜也沒手機。

這種前提下,那女生的態度確實不讓人舒服。

這事兒我之所以記得特別清楚,是因為他還沒完。

我們晚自習去圖書館,遇見個學長,我閨蜜就說這事兒,說我總是爛好心,多管閑事兒,學長說,學校門口的小偷們,是一夥小混混,估計我要麻煩了,讓我別出去了,接下來的幾天,果然我閨蜜他們在門口就看好幾個小混混一直守在學校門口,不知道是不是找斷人財路的我報復,反正差不多一個多月沒出過校門 直到快過年放假。

我被我幾個閨蜜磨嘰了半個學期,特別是她們去逛街我讓他們幫我買各種東西的時候,這事兒總會被拿出來調侃。當然其他同學也有諷刺我逞英雄的,裝大姐的。

其實,那一瞬間,人哪會有那麼多想法啊,我也沒想過當英雄,也沒想過做什麼雷鋒,不過是下意識的順著自己的心做了反應。沒想過什麼對錯,也不知道那是一夥不好惹的混混。

不過就算是知道,可能就我這性格脾氣,那一瞬間也不太會過大腦的。該怎麼做,還會怎麼做。

人哪能控制自己下意識的反應啊。

昨天還跟老同學微信聊到當年的年少輕狂的聊到這事兒呢,今兒知乎就給我推這個,這大數據,可真是。

回到題主的問題,報警啊,就是報警,有困難找警察,我當年怎麼就不懂呢。警察叔叔真的,特別好,他們可比咱們有經驗有辦法多了!

相信我,馬上報警,別等!

以上。

DW


謝邀。

關於現實偵破案件,首先你得理解三件事:

1,絕大多數案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案件,都是臨時性衝動作案。

無論是偷盜,還是qj,又或者是殺人。大部分情況下就是看看監控就能知道是誰作案了,根本不需要達到太多的推理這一步。

2,偵破需要成本,所以選用什麼樣的偵破技術,往往是要依據財務損失的多寡來決定的。

偷個電瓶,手機,你不可能去挨家挨戶的走訪,調研。

這成本太高了,作為警方你得留有餘力預備更大的犯罪事件。

殺人案,你不可能隨意糊弄,這太莽顧法律正義了。

3,真正的高尖端犯罪分子之所以被稱之為高尖端犯罪分子,往往是因為他們真的很恐怖。

抹除痕迹,製造疑雲,簡單化作案過程,合理的脫罪手法,行動前的三思而後行。

犯罪之前如果他能做到這些,現實中你根本不可能偵破。

你所知的偵破技術也是他所知的,針對性的有的放矢,一旦偵破成本被無限推高,再重大的案子也無法通過人力查出。

例如開膛手傑克案,如何能破?

在那個年代根本無法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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