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南充閬中市,一隻流浪狗被當街打死。

這隻可憐的狗此前一直被名流浪漢領養。狗狗不停的發出悽慘的叫聲。。

一旁「流浪者萎縮地坐著,目不轉睛地看著POL,當著他的面打死自己的『同伴』。


口口聲聲說反暴力,卻在大庭廣眾之下使用暴力。很多人跳出來贊成pol的做法,理由無非一條:萬一有一天咬了人怎麼辦?對此我很想說一句,你們隨身攜帶小丁丁,萬一有一天強姦了別人怎麼辦?是否有人有權利沒收你們的小丁丁?記得早幾年網上曝光的虐兔虐狗事件,多少人跳出來譴責虐殺動物的那些人,而今就因為pol「萬一危害到他人」這個冠冕堂皇到理由,多少人又對pol的做法拍手稱快?


就算是流浪狗,當街打死也過了,小孩子看到怎麼辦?而且,雖然主人是流浪漢,但狗也算有主人了,不是在流浪狗範疇,雖然沒有證,但也應該按程序辦事,先抓起來,等待主人贖回之類的,主人有沒有能力,有沒有意願是一回事兒,事兒就該這麼辦,而不是看著是流浪漢牽著的,就幾下拍死

這事辦的沒毛病。

公共場所是公共的,不是誰的家。但是因為流浪漢無家可歸,基於人道主義將一部分公共空間的使用權暫時讓渡給了這個流浪漢,這已經仁至義盡了,不能要求大家把對流浪漢的關懷再移情到他養的流浪狗的身上。

窮人富人都有權力養狗,但需要付出成本;就像窮人富人都有權力買瑪莎拉蒂但都要交錢一樣。

普通住家的人如果要養狗,要在狗身上花很多錢才能合法養狗,為什麼流浪漢就有特權,栓個繩就能養狗?難道窮人買不起瑪莎拉蒂,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偷?

被普通人的狗咬了,可以主張並獲得民事賠償,雖然於事無補,但至少能有所安慰。被流浪漢的狗咬了,他會承認那是他養的狗嗎?就算承認了他拿什麼賠償?咬了白咬?

閬中還有另一個新聞是發狂的流浪狗咬傷22人。如果覺得這個流浪漢可憐,就想想這22個被狗咬的可憐不可憐。

前幾天另一件事:12歲的烏克蘭小女孩放學回家路上被狗咬死,屍體殘缺不全。她可憐不可憐?

我詛咒投餵流浪狗的缺德人被狗咬狂犬病下輩子當流浪狗,不愛人的人說自己愛狗一定是撒謊和作秀。


當街打死的行徑的確應該譴責,就算對待流浪狗,最起碼也要扣留收走後集中處理,這麼市中心大張旗鼓的搞,腦子都讓門擠了。


打這條狗的早上,我還在當地二橋頭看到過這個流浪兄弟和狗,狗一直拴著的,用5毫米左右直徑的鐵鏈拴著,牽在那流浪兄弟的手中!當天晚上,我進閬中吧才知道這條狗被打死了!

本來嘛,打死一條狗也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我不是護狗狂人。因此,我不是站在這條狗的立場上說話,而是站在那位流浪兄弟的立場說話!

一條狗,對於一般人家來說不過就是一個寵物,就算是有人兒哪女的叫著,也不過是個笑話!但對這個兄弟來說,這狗就真的是他唯一的親人了,是他寒夜裡唯一的溫暖,是他孤獨中唯一的寄託,是他困境中唯一的依靠,是他絕望中唯一的牽掛。一個流浪的人,一無所有,和這狗相依為命,也許正是因為有了這狗,有了牽掛,他才能堅強的活著!

如今這狗就被人在眼皮下活生生地打死了,他做為一個天底下最最弱勢的人,甚至都不敢表達自己內心的憤怒,你看他的眼睛,只有害怕、無助和一片絕望的死灰!

我們真的需要這樣對待這個流浪的人和狗嗎?這狗真的就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了嗎?我經常在這個城市裡逛,在我眼裡看到的,恐怕再也沒有哪個人比這位流浪兄弟更注重狗的安全了,我從來沒有看到哪條狗,會象這個兄弟一樣用粗粗的鐵鏈死死地牽在手裡,這絕不是一條沒有控制的狗!!這條狗固然有可能會給人造成安全隱患,但這隱患絕不比其他滿街亂跑的狗大!然而其他狗沒事,這條狗卻僅僅因為將來有可能咬人而被處以了極刑!這對嗎?

如果滿街都打狗,這件事絕不會掀起這樣的軒然大波!以至於都上了搜狐、鳳凰等各大網站的頭條(這讓汪峯情何以堪啊?)。因為在這件事上,表面上打的是狗,實質上卻誅的是心,是那流浪兄弟唯一的念想!有誰關心過那兄弟的內心了嗎?沒了這條狗,這城市絕不會比往常更多出萬分之一安祥;但沒了這狗,對那兄弟而言,卻幾乎失去了一切!原來他不孤獨,現在他真孤獨了!原來他不害怕,現在他真害怕了!原來他不無助,現在他真無助了!

當然我也無意指責當事的警察,通過網上的一些信息我瞭解到,他也是一個非常勇敢正直的人,過去在與疆獨藏獨分子的鬥爭中,他義無反顧,衝鋒在前。毫不懷疑,在我們市民遭遇到困難和危險的時候,他絕對是我們值得依靠的對象!對他進行過多的指責是不公平的,他奉命行事!所有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給這個城市更加一分安定!

如果一定要指責,也不能只指責他,應該指責的是這個社會對弱勢人羣的冷酷和漠視,如果不是因為冷漠,報警人就絕不會為了自己那一絲可笑的、看不見摸不著的安全感,而忽視流浪兄弟的全身心的寄託,他真的那麼缺乏安全感嗎?如果不是因為冷漠,當事的警察也就不會只考慮到報警人的權益,而忽視了那流浪兄弟無助和痛苦的眼神!

當我們為了一個大羣體的、名義上的正義,而去毀掉或忽略某個小羣體、某個人的利益時,就其實質,這正義不過就是蘇格拉底所說的——多數人的暴政!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想一想,我們在痛恨上層權貴為富不仁的時候,在比我們弱勢的人羣眼裡,是不是也為富不仁;我們在拚命爭取自己的權利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忽視了比我們更弱勢的人羣的權利;我們在遛狗的時候,會不會也有人為了自己的一絲安全感而……

或許,製造這起事件的人,應該買一條他們認為的最溫順最安全的狗,送給這個遠道而來的流浪兄弟,我們不能讓「閬中」這兩個字留給他的,只是絕望,和絕望!


難道真的是傳說中的

狗仗人勢,人沒有勢,狗就得死嗎.....

看看流浪漢的眼神,還有周邊孩子們的眼神.....

殺戮 終有 因果 的

請尊重生命的權利!

都淪落到無依無靠,只剩一條狗了 ,還要被....

那個人是流浪漢,但他收養的狗不是流浪狗,為什麼要這麼殘忍!

那以後我們碰到不是正式工的執法狗,也當街處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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