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見一面說句再見!


說吧,不要相互討厭


米蘭昆德拉讀的少,只記得一句:這是個流行離開的世界,但是我們都不擅長告別。乍看只覺得不知所云,無非是一句半通不通的話。然而總會有一天突然醒悟。

  告別,突然牽扯到「背影」,「目送」諸如此類的詞。多的總是雨里的告別,夕陽下的告別,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要麼是蕭蕭班馬鳴,是目及高樓,行人正在芳草斷腸處。

  多麼詩意啊,夠半輩子搭著兩口黃酒,二兩豬頭肉,在破酒館兒里,在西樓舊紗窗下,看著月亮,懷念故人。

  然而多數的告別,不是這樣的。它根本沒有諸多煙柳朦朧的意象給我增添色彩,沒有什麼烘托氣氛。或許就是艷陽天里,在灰塵滿街的路上,在平平常常一棵香樟樹旁,就這樣隨意,連再見都忘記說的告別。

  就是這樣不擅長告別。

  來吧,咱們約個黃昏後然後青衫白馬的道珍重保重告別吧。並不會如此。倉促的離去,連是離開都不知道。就這樣,不斷在某些來去匆匆的時間點,送走了一些人,某天突然想起,面目模糊,一團白肉粘在一起,好像是這樣,好像是那樣,反正,再也沒有見過了。

  告別一個地方,你總惦記著,來日方長,總會有時間再去的。然而,生活里惦記的事情永遠是沒完沒了的,睜開眼,近日事,今日畢了,前半生的舊地,模糊成了一盤散沙,哪會細細去數呢。

  匆匆的來,匆匆的去。忘了說再會啊。噯,那些曾經熟絡的一個杯子喝水的人,就在你旁邊上了公交車,絕塵而去,等著下一路車的你,在灰塵里,在世俗油煙中,漫不經心看看時間,人家已經去了莫名的方向了。

  世間之事往往如此。無常無常,無常無常!我們已經莫名其妙的戰勝了某種類似刻奇的離別的擁抱,不再揮灑熱淚,不再一步三回頭,我們不知不覺知道了生活的真相,高冷的說,過客呀!總算也知道那些詩詞歌賦,琴曲小說,無非是刻意的渲染,秋風渲染到白頭,小雨渲染到電閃雷鳴,事實上,還是稀鬆平常的小事情,走了就走了,過客呀!

  對,無非如此。可是我們依舊沒有學會告別。就這樣讓他們都虛擲在人潮人海里,我們要去尋覓新的歡樂,我們要不斷尋覓生活的樂趣,離別算什麼,離別是矯情,告別是常態。我們學的真痛快。

  回過頭,站回那個車站,要不要和身邊要搭車的人悄悄說一聲再見?哪怕現在想的眼角微微發酸,再次面對那個場景,人還是會不在意的漫不經心看看時間,再抬頭,喏,你的車來了。

  哎,這是個流行離開的世界,可是我們都不擅長告別。


我曾經想過這個問題,最後想明白了,如果決定要再見了沒什麼必要啰里八嗦,轉過身揮下手就很好。


我覺得應該。

我一共談過兩次對象,都是我說的再見,而且他們對我都很好。只是我在相處中發現是真的不適合,第一任對象我當時並沒有好好說再見,我只是宣布了分手,我朋友和他關係也不錯(我們之前一個班,高二分班我學了文他學的理),前段時間經過我朋友的講述,發現他根本不知道我當時為什麼分手 所以我後來又找他聊清楚了……他一直不知道分手原因,那時候分手他挺難過的,成績也下滑了很多……

第二任我是講清楚的,因為和第一任講清楚的時間一樣……(我是在糾結我要不要講清楚的時候,我朋友告訴我第一任根本不知道為啥分手……所以就一起解決了),我寫了小作文,說清楚之後感覺其實是不錯的,心裡也會舒服很多。


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識就不容易了,既然要告別,那也好好告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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