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是業主欺壓物業吧,這調和不了的矛盾真的是害人精啊


首先站在我個人立場來看待這個問題:

一、物業是為小區服務的一個行業,也就是說業主花錢請物業來打理小區,管理小區。

但是目前情況來看,普遍小區物業是又開發商內定。

二、作為一個小區業主,就用一句老話來說吧,眾口難調。但是小區是全業主財產所在,業主作為主人有點脾氣是應該吧。太過分就不好了。

三、目前狠毒小區都成立業委會。目的就是把許可權掌握在自己的手裡。 所以一個小區的問題不是那麼簡單的。


首先感謝邀請,就說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只知道收取物業費,有一會家裡電跳閘了,去物業那裡希望有個維修師傅來看看,去了一兩次,人家來看了一眼,說你們自己去找人維修,我發現有的物業不作為,是因為沒有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業主都是各顧各的就很難對物業起到監管與制約功能!


以我的經驗,原因主要是物業公司的政府監管部門(房產局)不作為+沒有一個靠譜的業委會+物業公司素質低。


欺壓業主的其實也不少 但是業主欺壓物業的應該現更多。


好好學習民法典,用專業知識維權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