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我心目中兩位完人,完美到挑不出錯誤那種。但自己讀書太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有什麼黑點或者疑似黑點記載在什麼犄角旮旯裏呢?希望附帶史料哈。
有沒有黑點完全取決於用什麼樣的標準來衡量一個人。
拿諸葛亮為例子吧
1,我要說諸葛亮他作為地主階級的代表剝削農民,沒有幫助勞動人民推翻劉備劉禪的封建統治,行不行?
我想大部分腦袋正常的人都會覺得這是硬黑。為什麼?難道這不是事實麼?難道反封建是錯的麼?
都是對的,但是通俗的說,道德標準提的太高了,調子起的太高了。
我們嚴肅一點講,這種橫加指責是反唯物史觀的。因為在漢末完全沒有推翻封建主義的社會基礎,諸葛亮作為那個時代的人,不可能憑空產生推翻封建主義的思想。所以這種指責是事實,但是完全是沒有道理的。
同樣的,我也不認為可以去指責「嶽飛鎮壓農民起義」這種事。雖然某個偉人確實這麼說過。
我們不能用現代人的價值觀去衡量古人。或者說,我們不能用他人立場之外的道德來要求他。
好,既然如此。我們接下來去說,
2,南中為蜀漢的軍事行動提供了長期的錢糧兵員支持。是不是諸葛亮的黑點?
這裡大家就有一定的分歧了。應該說,已經有那麼一部分人確實在用這個論據來「黑」蜀漢了,在這種邏輯下,作為蜀漢執政者的代表人物,諸葛亮也逃不開這種指責。
以我個人的衡量標準看,這同樣不是諸葛亮的黑點。
諸葛亮作為一個割據政權的執政者。他保證了蜀中民生的基本穩定之下,並不負有對南中這樣缺乏實際掌控地區的治理義務。「往諸葛亮破南中,即用渠率統之,不置漢官,不留戍兵。」
作為名義上的屬地,事實上的附庸。基於和1類似的理由,諸葛亮要求附庸領輸送戰爭資源一事,要作批評,那所需要的道德標準是很高的。
3,那麼再進一步,有人要說,諸葛亮縱容法正,沒有嚴明執法,算不算黑點?
持這種觀唸的人又多了一些。因為到這個時候,道德標準這根杆子已經放下來,或者已經在一部分人的常規認知裏了。有些人甚至可以這麼想:這回總沒跑了吧?
在我個人的道德標準裏,我當然認為賞罰分明是好的。
但是如果有人說:「你看吧?諸葛亮根本就不是什麼公正的青天大老爺」
那我多少會用一種:「你沒事吧?」的表情看他。
同樣的,如果他因為這樣的事情就去處置法正,或者因為孫權而去和東吳決裂。那他固然嚴格遵守了我們現代人所謂的程序正義,但若真的如此。那諸葛亮也就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迂腐酸儒,甚至沒有資格在這裡被我們討論有沒有黑點的問題了。
畢竟諸葛亮的職責又不是創造一個法治社會。用一個人職責之外的道德去要求他,這個道德標準也不低。
4,但是道德標準繼續往下降呢?
這裡先不提諸葛亮了。
孟子曰春秋無義戰。亂世軍閥掠奪殘殺平民簡直再常見不過。屠城對於現代人來說固然是殘暴又反人類。對於古代軍閥來說,也只是惡行中比較普通的一項罷了。那麼我們怎麼看待曹、孫幾家的屠城行為?
我相信,雖然大部分人覺得這是黑點,也有部分人同樣可以用1中的理由,抗辯:「不要用現代人的價值觀去衡量古人的行為」我不對這種抗辯置評。但是事實上,批評屠城這件事,所需要的道德標杆的高度已經很低了。
5,那麼當兩種道德標準互相碰撞的時候呢?
其實這一點可以放在3(對待法正)裏去講。不過我們還是先不提諸葛亮了,因為我要繼續往下降道德標準,而這麼低的道德標準這已經跟諸葛亮沒什麼關係了。
張睢陽齒。文天祥所歌頌的天地正氣的象徵之一,與出師表並列。張巡困守孤城,力阻叛軍,咬牙殺敵以至於牙齒盡被自己咬碎。然而付出的代價是什麼,睢陽城食人守城,堪稱人間煉獄。
你們如何評價這種道德?至少我個人,無法評價。這裡已經接近於一些經典的道德困境難題了。
但是如果要有人單方面的以張巡食人為黑點去攻擊張巡、而隻字不提他當時的處境。那我雖然不會去支持張巡食人的合理性,但是我一定會默默點一個反對。
不過張巡算不算有黑點?那當然是有的,畢竟食人這種事,道德標杆已經低到觸地了。
6,扯遠了。
應該說,我們不能說一個人沒有黑點。畢竟 只要把道德標準抬的足夠高,沒有黑點也能硬黑的。
但是我們可以去定義一個變數,叫做「黑一個人所需的最低道德標準」
毫無疑問,這個道德標準越高,那麼這個人的品性就越無可指摘。
更毫無疑問,要想黑諸葛亮或者荀彧,得把這個道德標杆提得非常非常高才行。
《晉書》卷三十《刑法志》雲、
是時天下將亂、百姓有土崩之勢、刑罰不足以懲惡、於是名儒大才故遼東太守崔寔、大司農鄭玄、大鴻臚陳紀之徒鹹以為宜復行肉刑、漢朝既不議其事、故無所用矣。及魏武帝匡輔漢室、尚書令荀彧博訪百官、復欲申之。[1]
這裡做些補充的說明。在我國古代的政論史上,對實行肉刑的評價不一,傳統上還有「亂世用重典」之說,因此,關於像荀彧建議肉刑這一類事是否值得批評,照此看來是存疑的。
然而以今天的觀點,肉刑等極端的刑法不過是對古代官府治理乃至統治能力低下的補償。若整頓吏治、明定法典,事務繁複不說,還要得罪於下僚;而若只是採取肉刑等刑法,對統治者而言不過是損失一些名聲,而二者的結果,按照古代政論的評價標準,也就是統治的穩固與否,那是差不多的。後一種辦法看似簡易,真正的代價實在是人民在承擔。
如果到了今天,我們還迷信「亂世用重典」這種話,那麼像電椅這樣駭人聽聞的、連資產階級道德衛道士聽了也要臉紅的手段,也有理由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實行了。是的,一千八百年過去了,許多事情都變了,變的是科技手段,是政法學說,是社會制度與人類的生活方式,然而統治階級的慾望沒有變,凡人的慾望也沒有變。
統治階級的慾望沒有變,這就是說,如果可能,他們也決不會拒絕照老樣子幹下去。只是因為人民的鬥爭在前進,這才使得過去好像是可以接受的事情,如今足以葬送掉政治家十分看重的聲譽。但是,統治階級仍然有節制地這麼做,據說這是一種政治上審慎的實踐智慧,其審慎就在於做到了恰好可以巧言辯護的程度。美帝國主義不是到今天還有水刑嗎?說到水刑,我們的倫理學家又神氣起來了,好像那陷人於窒息的是施洗的聖水一樣。看來,電椅之所以無緣分沾這種光榮,就因為雷電是異教的邪神宙斯放出來的。
其實,電椅還有別的極刑手段在過去顯得可以接受,是因為人民還不能拿出力量表達自己的意見;如今,除了反對派的活動,還有文明的名義可以阻止他們,前者的鬥爭性質不用多說,而作為現代文明柱石的一些價值共識,也是通過鬥爭才取得、鞏固的。李光耀自詡是個現代文明國家的領袖,這文明原來是用皮鞭烙印在人體上的。這就是不充分的鬥爭造成的文明。
凡人的慾望沒有變,這就是說,今天的治安之所以比一千八百年前更好,並不是今天的人民就生性更加溫馴,歸根結底是統治者採取了更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緣故。要在亂世解決治安問題,顯然不能僅僅從法律著手,以統治者的立場,首先要給百姓留有生路纔行。事實上,中國人民與世界其他各族人民一樣,從來不就不是什麼天生的「刁民」,不是遇到了極端的困難情況,除了個別暴戾之輩,誰會鋌而走險,觸犯科條呢?
漢末,地方上豪強的勢力很大,當時由官府界定的犯罪除了起義,大概說來,有的是這些豪強驕縱不法,有的是奴客報復社會的行為。對豪強不法者來說,不論官府派出了多麼強項的官吏,採取了多麼嚴厲的懲罰,如果不打擊(暫且談不上徹底終結)這種結構本身,那麼毫無疑問,其產業就永遠可以作為他驕縱的底氣。即使殺了他,擁有產業的豪強中也會不斷成長出新的不法者。而對後者,上面已經有所討論。事實上,中央集權與豪強儘管爭奪資源,有一些矛盾,而在被視為資源的奴客面前,他們的立場又是一致的。奴客在豪強的莊園中飽受折磨,奮起反抗,結果或者被豪強鎮壓下去了,處以私刑,或者一時讓豪強奈何不得,被官府緝拿「正法」,實際上是受到了勢家與國家的雙重壓迫。國法是從寬也好,還是從嚴也好,不過是他們整個苦難的一小部分罷了。
徐步奎(筆名徐朔方)談到以廢除肉刑而著稱的「文景之治」時,已有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