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有點膈應,像喫了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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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復。其實我心裡已經有了答案,需要一個支點支撐而已。已經攤牌了,分了!謝謝大家


emmm看樣子你纔是闖進他們生活的人

一個母親為了看孩子,雖然離婚了但如果是和平分開住在同一小區其實也沒什麼不妥

張雨綺不是說:一個單身女人全世界的男人都可以追她,包括她前夫

與其想著怎麼膈應,不如帶她走進新的生活啊


謝邀,回頭記得關注一下。

(一)剛看了樓下的回復,個人比較喜歡王幼柏律師的回復:一個母親為了看孩子,雖然離婚了但如果是和平分開住在同一個小區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妥。

同時我也能理解你內心的膈應,不舒服:從作為女方男朋友的角度上看待,這種安排不熨帖,有一點點欠妥。換成任何一個正常的男人,心理上不論多少會有點接受不了,那我想問的事情是:交往中間你有否跟對方溝通,對方給你什麼樣交代呢?他們兩人是否還存有複合的可能?離婚幾年?男的或女的任何其中一方是否存在有複合打算?

身邊也認識這樣的朋友,是「偽離婚」。吵架爭執一時衝動離婚了,婚離了家沒有離。短時間單方面沒有複合打算,一般這類型情況是女的後悔,男的暫時不願意復婚。然後女方借看孩子之名,行方便接近男方之事實。(不過這些都是極其少數的部分)。

(二)你愛對方嗎?有多愛?站在為了方便照顧孩子的位置上,你的女友做的確實沒有什麼不妥。因為這些安排都是在認識你之前做的安排,非認識以後,你需要做的就如同王幼柏律師所言「與其想著怎麼膈應,不如帶她走進新生活」。同樣作為一個單親媽媽,我也能理解你女友,但凡一個有點責任的好女人,失婚後,孩子幾乎成了她生活上的所有支撐點。換位思考,剛才我們是從頭部看問題,現在我們顛倒過來,從腳部看問題,和前夫租住同住一個小區,工作之餘盡自己最大能力陪伴和照顧自己孩子,這個女人,責任心方面沒有毛病,總比那些離婚了老死不相往來,自私只顧著替自己未來幸福鋪路,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管不顧的女人強N倍有餘吧!(你說是不是呢?)

(三)你是否可以做到從內心上接受對方的孩子,愛屋及烏。這將決定你們是否還需要繼續下去,和未來能走多遠。摸著良心擱心自問自己,這不丟人,不功利,因為承擔和撫養一個孩子原本就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財力。你是否能接受:未來你們組閤家庭後,女方時不時間隔探視自己同前面老公生的孩子。如做不到,建議你完全退出對方的生活。因為這樣做不僅對你好對對方好對對方孩子都好,是多贏局面。謹記。父母離婚孩子是沒有任何過錯的,他理應享受到來自父母雙方的愛。你不能去剝奪掉一個女人愛自己孩子的心,她的孩子理所應當享受她給予的愛。倘若你足夠愛她,生活在一起愛屋及烏彼此才會幸福。而她最終也會感激你。因為她同時需要也渴望你的理解。

末尾,祝安,順好,有什麼想找我聊得,記得關注和私信我,或者加我V信。


問我們怎麼看,要問你女友的態度啊!你對她好相信她為什麼還要擔心,女人離婚還有孩子,那是多傷心才會做的決定


我去,住一個小區就有喫蒼蠅的感覺?

說小了是心理不舒服,說大了就是對女友的不信任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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