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可以啊!採集證據,不用找律師。拿著你們和物業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企業公示的服務標準,以及你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的物業費的發票!(發票很重要,說明你已經盡了義務,履行了約定)到法院直接立案吧。。。善意提示你:物業公司服務的範圍是社區紅線之內,業主戶門以外的公共區域和設備設施。你戶內的所有事物都是特約服務類型。不是物業公司法定義務。物業公司按照約定每天掃樓道倆遍它掃了但是有人又扔垃圾了。那麼物業公司不算不達標。如果電梯水泵經常壞而物業公司怠於維護維修造成,視為違約。但是如果是因為年久老化應該更換,業委會不批大修基金或者大修基金不足而歸集不上來足夠的錢造成。而物業盡了維修義務也不算物業違約。再有--你鄰居半夜嗨歌蹦迪屬於治安管理管轄,物業沒有責任。違章搭建屬於城管拆除執法範圍物業也僅僅有勸阻制止報告主管機關責任。也不構成違約。


當然可以,這是業主的權利。


當然可以啊,但是要首先把物業服務前期協議看清楚,確認物業的職業然後收集相關資料。並且要體現溝通後無效果的證據。 如果還能談可以先和物業經理談一下,到底哪裡做的不好,看他們能不能改進。 實在解決不了或者對方態度很惡劣再走法律途徑


物業收費是物業成本的分攤,是全體業主(業主大會成立以前,由政府房管部門組織招投標確定物業費標準,業主大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統一核算和確定)。當然,物業標準的確定會影響物業費收費標準的高低,但一經確定的物業費標準,業主需要盡物業繳費義務,在行使完義務前提下,才能夠伸張自己的權利,權利包括對物業公司未盡義務的要求整改等。

物業服務標準是物業服務合同內約定的物業公司應盡義務,如果物業公司沒有達成服務標準,業主需要儘可能收集證據,並通過業主委員會按照合同內約定要求物業公司整改,如整改無效,按照合同內執行,執行內容包括更換物業公司等合同和法律約定。

起訴是在民事訴訟法範圍內依法對當事人行為依法提請訴訟,這一部分可以不在物業合同內約定,按照民事訴訟法參照執行即可。


司法實踐中,較多案例是業主因服務質量下降拒交物業後,被物業公司起訴,再以這樣的理由答辯。

但是,舉證就不那麼容易了。

仔細看看物業服務合同,裡頭有沒有約定標準?(比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往往約定得很模糊)

其次,看看公告欄或者樓下大堂有無考核表?

再就是物業公司有無以公告形式,作出過什麼關於物業服務標準的承諾?


服務是否不符很難界定,可以起訴,詳細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就是個合同糾紛。


當然可以,這是作為業主的權利啊!


必須可以;掌握好未打到服務標準的證據,例如秩序未能按照規定時間巡邏簽到,保潔的清掃頻率,工程的設施設備養護。最好證據時間跨度長一點,就可以起訴要求物業退還你所繳納的物業費甚至可以多聯合其它業主一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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