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我家最近買了一套房子,正在裝修

2.根據開發商售樓處的說法,我家樓上的房子已經賣出去了,業主交了錢,但是沒簽合同(我很疑惑,哪有人交了錢不簽合同的?但是暫且採信開發商的說辭)。

3.根據物業的說法,我家樓上的房子已經賣出去了,但是業主一直沒去物業拿鑰匙,所以鑰匙一直保管在物業手裡。

4.前幾天暴雨,我家樓上所有沒裝玻璃窗的地方,都多少有點積水。其中,我發現了一處積水滲漏至我家陽台,造成陽台剛剛抹好的牆面泡水受損。其他幾處積水,也可能滲漏,但是由於吊頂已經裝好,所以目前沒有發現,只是我的懷疑。

5.由於聯繫不上樓上業主,所以只能和物業協商解決問題,物業表示請開發商的施工隊來修,但是施工隊表示只修滲漏的地方,其他沒有發現的地方視為沒問題。

問題:

1.由於滲漏造成了我家部分牆面損壞,損失由誰來承擔?(消失的樓上業主?開發商?拿著鑰匙的物業?我?)

2.施工隊修理明顯滲漏的地方,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消失的樓上業主?開發商?拿著鑰匙的物業?我?)

3.對於我懷疑有滲漏的地方,如果不去拆開我家吊頂查驗直接修理,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消失的樓上業主?開發商?拿著鑰匙的物業?我?)

4.對於我懷疑有滲漏的地方,如果拆開弔頂查驗,確實滲漏,拆吊頂、修理漏點和還原吊頂的費用誰來承擔?(消失的樓上業主?開發商?拿著鑰匙的物業?我?)

5.對於我懷疑有滲漏的地方,拆開檢查沒有滲漏,拆吊頂和還原吊頂的費用由誰承擔?


謝邀。1-4 開發商。5 你自己


謝邀。如最後一項屬於必要的檢測,所有費用都應由開發商承擔;如非必要檢測,最後一項由你承擔費用,
按照物業的說法,樓上業主都沒拿鑰匙,就是還沒交接,房屋漏水,質量問題,開放商的責任。注意保全證據,拍照,視頻,然後在訴訟中申請鑒定。

不喜歡打字,常常謝邀都省了,所以,就說這麼多吧


房產沒有交付之前,開發商承擔責任
謝邀你的問題很啰嗦

我直接說方案:首先確定導致房屋漏水的責任主體—如果是開發商原因找開發商維修—如果是樓上住戶原因找住戶維修、協商賠償—若不同意找街道或居委會調解員調解—調解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訴。

關於損失賠償主體:誰責任誰負責。

把開發商房子搞漏水了,還不趕緊賠償開發商和物業損失,素質極差,蓀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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