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諱言,主張廢除死刑的羣體裏,法律人最積極,最活躍,儘管不是所有法律人都支持廢死。這其中固然可能有「理性」因素,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利益」可能,對吧?那麼,廢除死刑究竟對法律人有沒有好處?堅持死刑是不是妨礙了法律人的某種利益?


謝邀,有可能判死刑的當事人及家屬對刑事辯護律師的期待是保住一命,從這個角度說,廢除死刑後,律師的作用顯得更少了(只是顯得而已)。
謝邀。

凡是不做刑事案件的律師(大概佔到90%以上),刑罰中有沒有死刑,跟我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我只想說,這個世界上可以為之奮鬥的東西除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以外,還有一個叫做價值觀。

對一大票道德主義者的自我感覺良好非常有好處——我們救了無數本來會被國家暴力處死的人!

要知道自我感覺良好是人類需求中最頂級的內容,比錢重要多了,律師又不差錢。


滿足部分人的成就感。但與其他法律人不太有關

少幹活少受罪唄

誰想判死刑啊?

先不提別的,判死刑會被打的

不判死刑的話,多少麻煩事就沒了啊

人民也沒話說,等法律廢除死刑了,那就事事都把法律拿出來當擋箭牌唄。

沒有什麼人真的是從【法律】的角度來思考死刑

什麼刑罰改革,什麼公平正義,在他們眼裡全是狗屁,沒指望他們從這些角度思考他們的世界裡,少數是真的從刑法學觀點上堅定廢除死刑的人,這樣的人有。多數是混飯喫的垃圾

前者可以理解,觀點上出現的爭議很正常,所謂百家爭鳴。可是現實中恐怕是後者多一點。


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 接著就有流言,說她們是受人利用的。  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了。

我收到邀請看完題目以後竟氣的不知道說什麼好,先以魯迅先生的話回敬題主,我們推崇廢死,是因為我們堅信每個人的生命權是與生俱來的個人權利,而不是由這個社會賦予他的,我們有權利使他同這個社會隔離,但我們在邏輯上並無權利處死他,我們處死他,就失掉了真正的正義,成為了同他一樣的殺人犯。

換而言之,我們希望廢除死刑,正如解放黑人權力運動,正如女性權利運動,正如反種族歧視一樣,希翼這個世界上的公平正義得以實現,倘若說有什麼私人利益的話,那就是不願世上再有人蒙冤而死,因為每個人都或遠或近地立於這柄屠刀之下。 以上。

這問得有些滑稽,且不說法律人的定義和數據如何得知,

對於廢不廢除死刑,切身利益最大的應該是正在等著最高院死刑複核的那波人吧,即便是刑辯律師,我也想不出廢除死刑有多大的利益。

我們國家每年殺多少?為什麼頂著西方媒體的「無人權」的攻擊不放下,決策者肯定不比你笨吧。

中國刑法裏,55個死刑罪名,哪一個不是罪有應得?牢底坐穿足以震懾窮兇極惡的人嗎?


目前沒看出來有什麼好處,不廢反而有好處。多少刑事案件的當事人砸重金給律師只有一個要求「不判死刑」。

1、對法律人沒有好處;

2、對羈押、改造等產業有幫助;(參考美國監獄私人承包商。類似的有德國的社會福利產業和議員議席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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