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讳言,主张废除死刑的群体里,法律人最积极,最活跃,尽管不是所有法律人都支持废死。这其中固然可能有「理性」因素,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利益」可能,对吧?那么,废除死刑究竟对法律人有没有好处?坚持死刑是不是妨碍了法律人的某种利益?


谢邀,有可能判死刑的当事人及家属对刑事辩护律师的期待是保住一命,从这个角度说,废除死刑后,律师的作用显得更少了(只是显得而已)。
谢邀。

凡是不做刑事案件的律师(大概占到90%以上),刑罚中有没有死刑,跟我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只想说,这个世界上可以为之奋斗的东西除了看得见摸得著的利益以外,还有一个叫做价值观。

对一大票道德主义者的自我感觉良好非常有好处——我们救了无数本来会被国家暴力处死的人!

要知道自我感觉良好是人类需求中最顶级的内容,比钱重要多了,律师又不差钱。


满足部分人的成就感。但与其他法律人不太有关

少干活少受罪呗

谁想判死刑啊?

先不提别的,判死刑会被打的

不判死刑的话,多少麻烦事就没了啊

人民也没话说,等法律废除死刑了,那就事事都把法律拿出来当挡箭牌呗。

没有什么人真的是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死刑

什么刑罚改革,什么公平正义,在他们眼里全是狗屁,没指望他们从这些角度思考他们的世界里,少数是真的从刑法学观点上坚定废除死刑的人,这样的人有。多数是混饭吃的垃圾

前者可以理解,观点上出现的争议很正常,所谓百家争鸣。可是现实中恐怕是后者多一点。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接著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

我收到邀请看完题目以后竟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先以鲁迅先生的话回敬题主,我们推崇废死,是因为我们坚信每个人的生命权是与生俱来的个人权利,而不是由这个社会赋予他的,我们有权利使他同这个社会隔离,但我们在逻辑上并无权利处死他,我们处死他,就失掉了真正的正义,成为了同他一样的杀人犯。

换而言之,我们希望废除死刑,正如解放黑人权力运动,正如女性权利运动,正如反种族歧视一样,希翼这个世界上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倘若说有什么私人利益的话,那就是不愿世上再有人蒙冤而死,因为每个人都或远或近地立于这柄屠刀之下。 以上。

这问得有些滑稽,且不说法律人的定义和数据如何得知,

对于废不废除死刑,切身利益最大的应该是正在等著最高院死刑复核的那波人吧,即便是刑辩律师,我也想不出废除死刑有多大的利益。

我们国家每年杀多少?为什么顶著西方媒体的「无人权」的攻击不放下,决策者肯定不比你笨吧。

中国刑法里,55个死刑罪名,哪一个不是罪有应得?牢底坐穿足以震慑穷凶极恶的人吗?


目前没看出来有什么好处,不废反而有好处。多少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砸重金给律师只有一个要求「不判死刑」。

1、对法律人没有好处;

2、对羁押、改造等产业有帮助;(参考美国监狱私人承包商。类似的有德国的社会福利产业和议员议席数量。)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