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未成年時病故,我當時在上學,跟著我姨生活,我舅自告奮勇站出來說要帶我辦理我父母的撫卹金事項,然後讓我在銀行辦了兩張銀行卡,又給我說是辦理撫卹金的社保局要銀行卡,從我這裡拿走了這兩張銀行卡,之後沒了消息,我多次問他,他都說還沒有辦好,撫卹金還沒發,後來我查了之後才知道撫卹金早就發了,然後我去找他問這個撫卹金的事,他說他花完了,銀行卡也找不到了,然後說分一年給我,但是至今都沒還,家裡所有人都找不到他了,家裡讓我去派出所立案,但我去派出所立案,警察不給立案,法院告民事的話他名下沒有財產可執行,對他沒有影響,想在這裡請問一下我能不能以侵佔罪刑事自訴起訴他?


從你描述來看,不符合侵佔罪的構成要件,因為他代替辦理的「撫卹金」不應被認定為「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

從整個過程來看,您舅舅的行為似乎更符合詐騙罪的特徵,分明是有預謀的非法佔有財產的過程,而且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這是公訴案件。

如果公安不立案,您可以找檢察院控申部門反映,如果仍然不能解決,您可以索要《不予立案通知書》後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根據你的描述,這種情況可能涉嫌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自己取證去法院起訴他。


說實話,還真地不能怪警察不予立案。

首先,你怎麼知道這就是案件的呢?你舅替你辦理你父母的撫卹金事項,這事他最後也承認錢自己花了,並且答應「分一年給」你(是隻給你一年的撫卹金,還是一年內分期給你?沒看懂)。照理你與你姨生活,你姨與你舅應該是兄妹或姐弟關係吧?你年齡小,你姨也應該與你舅交涉這筆錢的著落呀!如果你姨與你舅也有經濟矛盾,這不是典型的經濟糾紛嗎?

其次,你怎麼知道這就是刑事案件的呢?刑事案件起碼有個數額限制吧?經濟詐騙數額少的是治安案件,數額多的是刑事案件;構成侵佔罪也有數額限制。我從頭到尾沒看到你舅到底私自用了你多少錢?

第三,法院都要不回錢,就算構成犯罪,警察就一定能要回?侵佔是刑事自訴案件。如果構成犯罪,無論是詐騙還是侵佔罪,錢要不回,你舅就得坐牢。你舅坐牢,你將來當兵可能都會受到影響。

給你提個建議,如果你是城裡人,建議你請社區(戶口段)民警,民警或可以個人名義親自或找其他當地有影響的人做做工作,農村的直接到派出所求助民警幫忙。記住:人家只是幫助,並不是人家的法定工作。儘管政策規定民警不得介入經濟糾紛,你必定是孤兒,相信他們會幫助,是否有效果就難說了。

你還可請其他有威信的長輩、鄰居、村居委員會幫忙。

如果數額達到當地侵佔罪的追訴條件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自己在網上找找刑事訴狀怎麼寫?照著寫就行了,也沒必要花錢找律師。自訴案件是可撤訴案件,自訴後如果他把錢還了,或者約定分期還款,撤訴就是了,必定是舅甥關係,也未必真判他刑。

年青人要依法、穩妥、勇敢地擁抱生活,適應社會。供你參考,祝你一生平安!


首先,確定是否是刑事案件需要專業知識,不是你認為是刑事案件就是刑事案件;第二,如果確實是刑事案件而又沒有立案的話,請向當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或者縣(市)委政法委反映,一定會有答覆;第三,如果有確鑿的證據或者線索證明公職人員存在不作為、慢作為、懶作為等瀆職類違紀違法行為的,請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同級紀委監委信訪部門反映。


應該屬於個人侵佔行為,法院自訴。


我覺得屬於盜竊,因為這個錢還是銀行代為包管的,並不在他手上,在銀行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和平的方式,轉移了合法佔有者的所有權,我建議報案


就是侵佔案件,純自訴案件,公安都無權管轄,不予立案不正常嗎?

去法院起訴啊


你這個描述中,不構成刑事案件,自然不予立案,但是整體上可以看出,是屬於非法佔有財產的一個過程,這個需要你自己去尋找一些證據,畢竟是口頭表述,沒有實質性依據,可以從銀行申請的撫卹金下發概況明細,以及取款人,蒐集這些證據,可以自行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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