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單行車道超車時前車不減速,後車跟上來了。回不了原來的車道,與對向車道發生碰撞。這是誰的責任?是超車者的責任還是後車的責任嗎?具體責任怎麼劃分?


首先要擺個事實, 就是有些問題看上去很合理, 但未必合法. 有些問題是合法的, 但你卻未必感覺合理. 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認的是法而不是理. 直接說結論, 按題主的描述, 基本就是超車者的責任, 全責. 當然實際還以交警判定為準.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後車在超車時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 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 開啟右轉向燈, 駛回原車道. 借用對向車道超車, 需要先變道至對向車道, 超車完成再變回原車道, 本身就是兩次變道動作. 不影響原車道車輛正常行駛是變道車輛的義務, 也就是變道車輛需要避讓原車道的車輛, 而不是反過來.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規定, 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不得超車.

其實這起事故簡單來說, 就是超車車輛對同車道前車的車速, 以及與對向來車的距離判斷失誤, 導致沒能在安全距離與時間內完成超車, 從而發生事故. 至於後車跟上來導致無法回到原車道, 說實話我也不太喜歡這種行為. 但仔細想想人家也沒做錯什麼. 你都變道超車走了我跟上來有錯嗎? 我沒義務給你繼續留位置啊. 所以開車上路, 做出的每一個決定要麼有十足的把握, 要麼給自己留足後路. 永遠不要把希望寄託在別人手裡. 因為開車玩兒的不是別的東西, 是玩兒命. 而你根本不知道路上遇到的是什麼人, 緊急情況下願不願意給你留活路


前車不減速?超車是應該你加速而不是前車減速讓你。超車是與對向車道車輛發生碰撞?一種情況是你看到對向車道有車開過來你還超車,而且還沒有快速超越前車導致碰撞,這是你的責任。要不就是在彎道你看不到對向有車,如果是在彎道那你是違法超車,因為彎道是不準超車的,而且彎道處大多是實線,不能借道超車的。所以兩種可能的情況都是你的責任,和後車一點關係都沒有


超車全責,超車不加速,沒超過去導致後車跟上佔了你原來的位置,你往回變道時又不減速發生事故

建議如下:重溫科目一外加給老司機陪駕三天,學習駕駛意識


您猛!雙方單車道都敢超車發生事故你說誰的責任。


後車只要沒追你尾,就沒有任何責任。

你自己逆行的,水平不夠還超車,負全責。


誰超車誰責任。

前車正常行駛能有什麼責任,你加速不夠對安全距離判斷不夠才沒完成超車。前車減速,你會思考是不是自己超車做的不夠好嗎?能提出這個問題我也不覺得你會有這樣的思考。

後車跟上來補了你的位置,也沒責任。你都沒判斷好安全無幹擾的超車車距,你還要指望後車判斷你無法成功超車,或對你的事故負責?


照你意思,假如你借對向車道超車,然後你發現條件不允許超車,又一把方向回來了,結果後車撞到你還成了追尾了?


超車責任。

有時間重溫一下科目一,你可能就不會問這麼簡單的問題了。


笑死了,又是一個水平太爛,且對交規一無所知的人!

無知無畏,還好意思來知乎問,唯恐天下不笑話你是吧?

單行道就不允許超車,一超車就是逆行,懂不?

你要報警,交警還要追究你逆行處罰。


超車後回原車道被後車阻擋發生碰撞??

果然是言語如風啊。。你這就是別車!明明就是你別人家,還能這樣說?!

超車超不過去你就別超!要麼你一腳油門衝到前面去拉開距離再回原車道,要麼你就剎車,不超了,從後面回原車道。

沒有位置你要硬擠,要我說你這是尋釁滋事,故意殺人,再不濟你也算是危險駕駛。

你全責沒跑了,人家司機沒下來打你已經很有素質了


我的認識就是,借道超車就是違法的,大家遇到了慢慢的三輪車,也只有跟著。法律不完善只有這樣。事實上,超車超過去就沒問題,出了事故就是全責。


這就是來找網友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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