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有拒絕救治的權利嗎?
比如,我就是看他不爽所以不救,這是被允許的嗎?
沒有。
首診負責制是醫療活動核心制度之一,要求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所有病人一律不得拒收,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可由首診科室和首診醫生辦理會診,轉診等醫療手續。
不能拒絕
法律上不作為犯罪
其中職務上和業務上的要求是其中只有
就是說如果你不去救人那麼就是犯罪
就想消防員不能不去救火
軍人不能不去上戰場
負刑事責任,最重負全責服務員有拒絕賣自己服務的權利嗎
醫生的職業道德應該是不允許的,但是不排除具體到人會有拒絕的想法。
法律上講,不行的
怎麼沒有呢?很多高風險手術就會拒收,理由是水平不夠。
當然,從道德上來看,醫生沒有權利說不,卻可以說無能為力,或者心有餘而力不足。
從社會輿論上講,沒有!從醫德上講,沒有!從規章制度上講,可以有!比如:患者無特殊情況,蠻橫插隊,擾亂秩序等
有,醫生看不了這個患者的病的時候。
沒有。但是不排除個人原因打折
有,最多隻能算是職業操守、思想道德問題
我看很多回答都在這兒打官腔,設身處地的想想在說話,而且不救人沒犯法吧,有些人或剛好也是醫生的會反駁說,不管什麼情況下都不會見死不救,但是,這種問題我們可以要求自己,但不能要求他人
沒有。這還要解釋麼?不論是法律法規還是職業道德還是個人素質。都不能不該不會拒絕。
沒有!這是職業操守!必須堅持的底線,即使關乎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不可以拒絕救治。
直接拒絕肯定不行,畢竟在工作期間這樣做屬於不作為的殺人罪;但是呢,如果你忽然暈倒在工作崗位上、或者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職,嗯、就不算殺人罪了。所以答案是,不可以直接拒絕,但是你真的想拒絕的話可以換個別的方式。
沒有,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不管遇到什麼樣的病人,都應該全力醫救。
你不想那沒人可以逼迫你去做什麼,但是要是別人知道了後果很嚴重,如果不救就想清楚你能不能承擔後果,或者把事情做的沒有痕跡不會被發現
如果是私底下你看他不爽不救他沒人說啥,但是如果在醫院肯定不行
沒見過,而且拒絕治療並不是了拒絕,而是醫療條件達不到,或者知道救不活了(怕被敲詐),就會告訴你去更有條件的醫院好一些,不過不管有沒有條件,死在哪個醫院裡哪個醫院就得賠(這樣的人太多了)。
實際中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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