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認為利己主義的人總會給他人帶來一定的損失,但是個人主義不怎麼會


個人主義是政治學概念,指的是以個人作為邏輯起點進行理論組織的政治哲學傳統。自由主義就是典型的個人主義政治哲學,非自由主義的霍布斯也是持有個人主義立場的。

利己主義是倫理學概念,分為心理利己主義和倫理利己主義兩種。心理利己主義是一種事實性的宣稱,它的形式是全稱命題的,認為世界上所有人就本性而言都是利己的。倫理利己主義是一種規範倫理學理論,指的是一個行為是道德的,當且僅當該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能夠使得行為者本人的利益最大化。關於行為者本人的利益是什麼的問題,各個學說都是不同的,比較普遍的是享樂利己主義。享樂利己主義認為,一個行為是道德的,當且僅當該行為所造成的結果使得行動者的快樂大於痛苦。

心理利己主義的問題在於它是全稱命題,即斷言所有人的心理結構都是導向利己的。這在立場上過於絕對,因此只要找出一個例子就能輕鬆反駁。倫理利己主義的論證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心理利己主義,它的論證過程是:(1)心理利己主義;(2)應該蘊含能夠。說人話就是,既然每個人就本性而言都是利己的,那麼唯一可能的道德理論就是利己主義。但是由於心理利己主義的不成立,倫理利己主義也很難得到證成。

你看。。。。這兩個完全是兩個概念。。。

個人主義和利己主義之間沒有必然聯繫。比如最著名的古典自由主義者密爾,作為最旗幟鮮明的個人主義者,他的倫理學傾向是功利主義。功利主義雖然和倫理利己主義一樣,都是後果主義和目的論的,但是就內涵而言,一個導向的是共同體的利益,一個指明的是個人的利益,是完全不同的兩類理論體系。


利己主義一定是個人主義,反過來則不成立,所以利己主義是個人主義的一個子集。區別於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前提下對公共資源的處理態度。


原答是從心理學角度寫的。看到幾位回答仔細掂量了一下覺得自己的回答略有不妥,日後有空的時候更一下

—以下為原答— (沒有提供最基本的定義是不妥當的。)

不是的。至少在社會心理學這個定義的前提下不是的。

個人主義和利己主義是兩個獨立的維度在社會心理學已經被論證的一個事實。

甚至有研究表明個人主義和利他主義更有關聯。

比如志願者,和捐助這些被看成是利他的行為也更多的在個人主義的國家盛行。(當然這個不能是個充分的論據)

而集體主義則難有純粹的利他主義,集體主義文化中人的利他性的行動更多的基於社會交換。

*具體的文獻所一時半會找不出來

比如日本一橋大的池田謙一老師2016年出版的日本人價值觀的書里就有相關的研究。

追加一下:這兩個概念的來源,個人-集體是基於文化層級的分類,而利他-利己這個概念多認為是來源於進化心理學的context

從來源你就可以感覺到到這是不同的兩個approach


個人主義:這堆糖都是我的,誰都不能碰。

利己主義:我只能吃十個,所以拿十一個,其他的都不要了,都給你們,不過分吧。


不是,我的理解是個人主義是做事情都是以自我判斷為基準的一種行為準則,利己主義是不管過程怎麼樣,最後好處必須是自己的。


個人英雄主義也是個人主義,但不為利己。


個人主義有時候是利己主義,有時則不是。

利己主義有時候等於自私,有時則不是。

個人主義完全是西方文化的產物,也許是其最核心的特質,構成了和東方文化最本質的分野。

西方文化語境中,社會是不存在的,只有個人才存在,然後大家經過博弈和協商,才有了組織和社會。西方人對於集體和組織這種東西內心裡充滿恐懼和不信任,在他們心目中,個人價值是高於組織價值的。

在東方文化中,社會或者集體是先於個人存在的,就像是一種先驗性的東西一樣,在你出生之前,根本的原則已經確立,框架已經搭好,你只需要尋找自己的位子,理解自己的角色就行。

文化無所謂優劣好壞,只有適應和不適應的區別,作為一個個人,首要的任務就是要理解自己的文化處境,以調整自己的生存方式和生活心態。


個人主義是利己主義,但是純粹的利己主義會無法逃避的發展為利他主義。個人主義的終極形態是創世的上帝,這麼一大堆孩子你能不管嗎?


您是說不怎麼會帶來一定損失么?


假設你的領導對你說:殺了他們,搶他們的錢!你是利己的並且群體主義的損人,還是個人主義並且損己主義的旁觀或阻止?


個人主義不是利己主義,個人主義是貴己(參考楊朱思想)。利己主義是剝削,一般利己主義都會鼓吹奉獻精神,以從中獲利。


自我這一概念在哲學上是雙重的 即分裂了的我 一個是作為進行時的活動著的我 一個是完成了的我

這樣我們就看到利己主義是一種以完成了的我作為全部自我的一直片面主義

通俗地說 思考時人是自由的 即我也可以沒有我 人們可能還會出於心情而堅持一個我的存在 但我的存在事實上只在於我思


挺好,你已經開斟酌和區分各種不同的概念了。

我覺得,最好的做法是弱化概念,然後探尋概念背後的各種現象,直面現象然後得出自己的判斷,最後再去聯繫一下現有的概念,看看它到底是什麼,又有什麼用,進而最終形成自己意識。

我說這些的出發點是,

1.概念未必是獨立的或對立的,甚至不是一個層次和領域的。他們有可能交叉,有可能是不同情況不同需要的一種輔助表訴。所以未必適合單獨拿出來對比,他們必須有特殊的語境才好聯繫在一起說。

2.別人的東西即為假。如果我們不能深入的了解和體驗,那麼各種概念就不具備真實性,輕易使用往往誤入「歧途」,甚至是非此即彼的別人的殺人工具。

3.根本上,人是社會的,集體的,並非自己的主人。人也本來就是利己的,人通過博弈在群體中實現個人的私利,公共的本質也是利己,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宏觀上人也是時刻傷害別人的,這是博弈是競爭,只是形成了規則,大家都認可了。

你的問題可以理解為,在群體的事務運行中個人不重視現有規則和團隊,突出了個人的行為,但沒有涉及大家的利益邊界。

而利己還主義,則是無關事務運行,一切中心皆圍繞利益運作,也未必會牽涉到大家的利益邊界。可以說是他們的核心層面不同,一個是行事的獨立而缺少團隊的風格,一個是以個人利益為中心的行事準則。雖然二者都突出了個人,不過也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不同角度而已。


現在強調張揚個性鼓勵個人主義。個人主義當然就是利己主義。損人利己是自毀主義,是極端自私的愚蠢。


怎麼,給人帶去一定的損失有問題么?


毫無關係。 個人主義,是發自內心的一種信念,即深刻地相信,每一個,包括你我,包括這世界上每一個作為個體的人,都是具有價值的,具有意義的,絕不應該被無辜傷害。

另外:說什麼子集的,都是瞎幾把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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