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內的分股在任何平台上查詢不到,只是公司內部公認,但在工商局看不到,這個對內的分股有法律保障嗎?


百分百股份,不是一人有限制就是個人獨資吧,這公司還挺少見的

協議持股,代持一般法律不保護,這裡涉及一個隱名股東的問題,至於哪些人想要當隱名股東,可以自己思考

如果是分紅權,或者離開時對應現金,一般可以,要具體看請協議內容。

如果不分紅、走的時候不拿錢……你開心就好


看你們內部是怎麼約定的,協議是怎麼簽的呢,如果是實股股東,應該去工商局註冊的,您說的可能是乾股吧,不涉及去工商局變更,只有分紅權的虛擬股。


有一定法律保障。這種情況的法律術語叫做「股權代持」。老闆是代持人,代為持有了一部分其他人的股權,即題主所謂「分股」。代持人和被代持的人之間有合同關係,這份合同受法律保護——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權利義務。

但也要注意,工商登記具有對外公示公信效力,如果代持人將別人的股權轉讓給了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那麼雖然被侵權者可以去向代持人索賠,但這份股權將難以從第三人處追回。


你說的應屬虛擬股權,即享有分紅權,不享有投票決策查賬等股東權利。應簽訂協議,協議未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一般認為是有效的。


股東分顯名和隱名,隱名股東只要內部大家認可,當然是可以的,前提是要有代持股協議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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