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人性中永遠存在的貪念使然,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其實比得不到更好的,是好好珍惜所得到和擁有的


失去以後才明白是多麼的重要,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

這都是一些經歷過後才會明白的道理!


求不得作祟罷了,我知道說要放下都是屁話,但是放不下就是氣話了。

你要知道,我們活在這個世界,就是「身不由己,心不由己」,想要瀟瀟洒灑的活著,不是什麼都不失去,而是學會忘記。

忘記我們求不得的,忘記我們愛別離的,人生八苦如果一定要經歷,忘記才是良藥。

我知道很多人都會說,怎麼可能忘記?什麼叫「忘記」?越是戀戀不捨的,越難忘記,所以要「亡了心」,才能去除記憶。什麼叫「亡心」?無非是放下執念罷了。

執念這個東西,很有意思,越得不到越惦記,越惦記越難忘記,越難忘記越執念,就像莫比烏斯環,怎麼走都是個死循環。人類的大腦就是如此有意思,所以我們才通曉過去,通達未來,卻偏偏很難駐足現在。

所以不如試著回歸大自然賦予眾生物的本能——活在當下。


那得看是期盼在望還是萬念俱灰了。在我看來 如果是自己的問題 與其多出無用的思念 不如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會失去,然後 儘力找回 或者 做好下一次。但要是別人的過錯,可就別再思念了,只會把人越拖越累,不值當。

(珍惜眼前人)


看我們對他的喜歡程度吧

我是通過我哥認識他的,以前也是以朋友以妹妹的身份去了解他關心他,不知不覺喜歡上他之後,就總是想給他打電話發信息,恨不得天天聊天,但是是不可能的呀,畢竟他又不是你的男朋友,後來大了之後想他的時候就可以坐高鐵去找他,每次周末放假了都忍不住想去找他,每天發信息問他個幾十次他在幹嘛呀。

表白被拒絕了之後發信息給他也不回了,就刪了聯繫方式,想念他的時候也只能默默的想念了,因為以前可以是以朋友的名義看看他,關心他,後來便什麼名義都沒有了,就只能聽聽他推薦的歌,看看以前的聊天記錄,看看我們一起去過的地方,看看我們的合照,向我哥打聽打聽他的生活狀態,想去找他也沒了名義,偶爾見到他也只是在夢裡。

每天可以想他無數遍,甚至半夜想到哭泣,但是這些都是要靠自己慢慢消化,慢慢接受。愛自己是最重要的。


謝邀~

人的思維其實是很奇怪的。

易得到的,不會珍惜。

好不容易得到的,久了會倦,會不想珍惜。這是因為人對已經得到的東西一旦產生一種「穩定所有權」(自己編的詞,hh理解意思就好),潛意識會開始攻略其他不易得的東西,我稱之為「集郵」。

一旦對原本穩拿於手的人和事物錯失把控力,最終失去之後,人會有短暫的「懊悔期」,但很快會被「集郵」補齊落差感。


也許吧

但如果是失去

更多的應該是遺忘

人有時候一直往後看

那是因為他本來就是一直往前走的

所以才來往後看這一說


謝邀。看你失去的是什麼,在你心裡佔據了多少的份量,如果在你心裡一文不值,就不會有思念,如果在你心裡價逾千斤,,那失去了就會不停的回憶、思念、後悔


猛烈的思念感僅僅是某個瞬間 如颱風暴雨光臨的頃刻之間


你可以選擇沒心沒肺,這並不難。


失去了,思念了,可能僅僅是因為找不到更好的


那得看你甩別人還是別人甩你,你甩別人你不會想念太多,別人甩你……又痛又恨而且撕心裂肺的想念


不一定,如果你是從心裡徹底放下了,思念是偶爾的。


重要,但更多的是沒有放下


人的記憶力都是先快後慢,短時間裡忘記的特別快,時間長的話就會忘的特別慢,所以隨著你年齡的增長前面忘記的也會很快,因為那段時間相對於人生來說確實不長,所以交給時間就好。


是吧,一個不常做夢的人,分手後經常夢到


這種感覺

我有過…


八成以上會


失去以後才學會珍惜是好也是壞。有可能會重蹈覆轍有可能會是新的開始。無論怎麼樣,還是希望兩個相愛的人相互扶持下去,只要還喜歡只要不是第三者和底線,就不要輕易的說分手。畢竟破鏡重圓不是是誰都可以。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畢竟遲到的深情,一文不值

錯過了終究是錯過了

儘管有時不是錯了,而是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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