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一個朋友狂喜歡碧梨,覺得碧梨的才華比起披頭士高很多,歌也更好聽。我是披頭士粉,我:??身邊不少人似乎都這麼認為??


釣,就硬釣

碧梨聽見這話怕不是要嚇得趴在地上給天上的列儂喬治道歉


你把微信聊天發上來 不然您就是姜子牙


啊這...是認真的嗎。

先說說碧梨吧,

我第一次聽到Billie Elish是16年,偶然就刷到這個年輕歌手的歌,聽到Six Feet Under這首歌。

其實沒啥印象,過了幾天就忘了,當時也很難說碧梨是一個很有特色的歌手,編排,製作都平平淡淡,只能說看得到一些vocal方面的潛力。況且她那時候就連形象也很普通,沒有現如今的時尚代言,沒有和村上隆的聯名,也沒有超級oversize的大logo印花。

但這一切都變了,一是因為對於15歲的女孩來說,一兩年整個人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二是因為大公司的頂力包裝,17年的時候聽到她和實力很強的vince staple合作的burn不得不感嘆轉變之大。

她的編曲變得成熟甚至有些精緻,流行化的同時保留了vocal的個人特點和對個人風格的把控,很難定義她的曲風,有流行,有trip hop,有另類電子,可以說即便我們必須承認,即便她背後的娛樂公司的支持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她本人對自己風格和品牌的把控是絕無僅有的,當然也是在她的哥哥的幫助下。

2019年她發布了《When we all fall asleep,where do we go?》這張專輯,流量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後,在格萊美頒獎典禮上成為大贏家(雖然格萊美如今的客觀性也遭到了很大的質疑)

有人拿碧梨類比泰勒斯威夫特和艾薇兒,我個人很少聽流行,但是很難否認碧梨在18歲絕對已經到達了人盡皆知的程度,碧梨和泰勒之間的對比現在看來其實還是相對合理的。當然人們可以隨意從音樂性上分析說「雖然她的sound design可以,編曲 vocal都不行,更大的可能是當一個標準的商業歌手,她很難達到她哥哥的高度。」之類的話,但是她的成就還是很難否認。

但是拿她和披頭士對比,無非是一個天大的玩笑,先不提一個十八歲,沒有經過時間沉澱的作品的年輕孩子怎麼和可能人類歷史上最具有影響力的樂隊比較。就算是從常識上看,我也不認為會有任何對音樂有基礎瞭解的人敢提出這樣的對比。

有一說一,我既不是披頭士粉絲也不是碧梨的粉絲,如果問我的話我或許會更偏愛television,joy division,the smiths,pulp,Radiohead,chuck berry還有the kinks這些搖滾巨星,但是這個比較真的太荒唐了,就像拿韓寒的小說和蘇軾的詞比較一樣

The Beatles(甲殼蟲樂隊),英國搖滾樂隊,由約翰列儂(John Lennon)、林戈斯塔爾(Ringo Starr)、保羅麥卡特林(Paul McCartney)和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四名成員組成。1960年,樂隊於英國利物浦成立,其音樂風格源自20世紀50年代的搖滾樂,並開拓了迷幻搖滾、流行搖滾等曲風。

1962年發行首支單曲《Love Me Do》。1963年發行首張專輯《Please please me》,創下連續30周位居英國流行音樂專輯榜榜首的紀錄。1964年4月4日,創下包攬 b榜 Hot 100單曲榜前5名的紀錄;同年獲得第7屆格萊美最佳樂隊獎。1967年發行的專輯《Sgt.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獲得第10屆格萊美年度最佳專輯獎。1968年發行的單曲《Hey Jude》連續9周位居美國公告牌榜首。

1988年進入搖滾名人堂。2004年被《滾石》雜誌選為「歷史上最偉大的50位流行音樂家第一位」。2008年他們在美國公告牌「最傑出音樂人Hot 100」榜單中名列榜首,同年以20首冠軍單曲在公告牌「最多冠軍單曲」榜單中排名第一。2012年,英國官方排行榜公司公佈了英國最暢銷樂隊排行榜,The Beatles名列榜首。

這個對比是拿一個年輕的樂壇流行新秀和史上最具盛名和銷量最高的流行音樂家對比。這個對比本身就凸顯出來了一定程度的無知。

如果有人認定碧梨的天賦比披頭士高,這確實是一個缺乏音樂基礎欣賞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的表現。也是一種娛樂至死,忽視歷史而只注重當下主流偏好,還挺可悲的。

但也可能你的朋友比較年輕吧,小學生這麼講還是可以理解的。


年輕人 不學無術沒什麼大不了。

問題嚴重的是至今還有天文數字的中國人不知道beatles的存在,還得費勁給他們講,然而他們還tmd跟本不理解不了。

你有什麼辦法,不僅僅讓他們認識到一個60年前改變世界的樂隊都這樣費勁,這類人就算按住他們豁開眼角,也看不到村外的事物。


因為他是傻逼


歌好聽只代表個人審美

歌好聽不能完全代表才華好

(現在歌手有些還不是自己原創,或者原創經過很多專業人士潤色)

何況她的歌好聽佔了很大一部分

錄音製作水平的提高的便宜

最後請慣著這種人

嗯,你說得對…


因為每一個年代有每一個年代的審美,我認為人的審美是一個下降的過程。


雖然音樂是主觀審美但是多聽比啥都強,總不能說就聽過hey jude就算聽了披頭士

先說在前我聽Beatles不算太多,本人偏愛前金硬搖華搖和幾個前搖樂隊,在這裡簡要說一下他們的成就,歡迎評論區討論。

The Beatles的十年可以分成兩個時間段

1960-1966 狂熱巡演期

1964年他們開始入侵美利堅,參加了美國電視直播節目,這次直播吸引了全美23%的人口總計7300萬。隨後就開啟了美國巡演。他們在美國巡演的成功刺激著日後許多的樂隊入侵美國。同期的還有三支樂隊The Beatles與他們共稱Big four,而這次入侵美國市場又被稱作英倫入侵。影響了滾石,奇想,誰人,bee gees,鴨脖等等六十年代的偉大樂隊。

美國巡演結束之後又去了中國香港,日本,菲律賓,澳大利亞多個國家演出。隨著演出人數的增多他們也開啟了體育場演唱會的先河。1965年的演唱會創下了55000人的記錄。後來打破這個記錄的是飛艇和Queen

在這幾年裡他們一邊拍電影一邊發專輯一邊巡演。(電影還拿了格萊美最佳樂隊獎)1966年宣佈不再公開演出,他們想要更投入的做音樂。

1966-1969 最 的三年最 的三張專輯

佩伯軍士

這張專輯被滾石雜誌和時代雜誌一起評成了第一名,截止2011年全球累計銷量3200萬張。從專輯封面到歌曲都被認定是一次偉大的創新。

1967年在電視臺直播公佈單曲時全球共有3.2億人觀看 同時還有其他幾位非常知名的樂隊和樂手:滾石,EricClapton,KeithMoon

白專

白專裏很多歌曲都是由某一位樂隊成員寫的,樂隊只是負責合奏而已。滾石排名第十,全球銷量3000萬張,同時白專被認為是第一張後現代專輯。

艾比路

此時樂隊已經名存實亡,列儂在發布專輯前已經在內部宣佈離隊。滾石排名第十四,全球銷量3100萬張。

我不知道要如何評價他們,我們或許不得不重複一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

他們是美國英國銷量第一的樂隊,他們定義了流行音樂的審美形式和專輯的意義,十座格萊美,一座奧斯卡,樂隊四人全部進入搖滾名人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一月十六日為世界披頭士日,滾石雜誌稱他們為歷史上最偉大的藝人 。

這些成就在十年中說是奇蹟也不過分。

再說說碧梨,我認為她的成名很大程度借著喪文化的熱潮。她寫的歌詞與她的年齡不匹配反倒給我一種不舒服的感覺。當然不可否認碧梨在音樂上的才華,有幾首我還挺喜歡的,期待她在音樂上的新作品。能不能比就大家自己看嘍。因為在她這我瞭解的不多,歡迎碧梨的歌迷來討論。最後一句話

多聽歌少評價


這問題真是鉤直餌鹹。


who thefuck is Billie?


沒事,你朋友開心就好!有些人就是覺得自己喜歡的明星應該就是宇宙第一!別的都是垃圾!所以不要去爭辯,不要試圖去討論!因為,他的思想就只有這麼高了!沒辦法再提升了!


二十一世紀一來,音樂和大眾審美都已成斷崖式下跌


他引戰一直可以的。


我好怕這是個釣魚問題…

披頭士的影響已經超越了音樂本身,看看他們開創了多少東西就知道了,比如獨立唱片公司,(參與)首場全球電視現場直播,露天體育場演唱會(題主喜歡蟲團,知道的肯定比我多)

碧梨再怎麼被評價為「天才」也是踩在前輩開創的道路上

至於碧梨能否在21世紀達到蟲團的程度,現在還不得而知,至少現在,她還差得很遠。

至於你的朋友……我覺得 是他個人偏好的原因,碧梨對他來說是idol(是飯對偶像的單推?)

對了,建議以後討論音樂的問題,不要找那種把音樂人當成idol的人聊


y1s1,真音樂還得聽hcy,什麼披頭士啊碧梨啊,都不靈。


我倒是覺得,喜歡碧梨或者其他流量明星愛怎麼吹都隨便你。別盲目跟風吹捧Beatles就行,披頭士不需要也不歡迎腦殘粉。

我認識不少人歌都沒聽過幾首,就要說是Queen和Beatles的死粉,的確,他們確實偉大到毋庸置疑,但並不能以此為由必須就得受到大多數人追捧和喜愛。個人觀點,至少你喜歡的話就把他們的歌聽聽完,專輯收集幾張,那我沒話說。


要是對音樂發展歷史有過理解的人不會說出這些話,他們的地位是被絕對認可的,相信即使你去碧梨本人面前這麼問,她本人也受不起,簡單講就是普遍大眾的人對於音樂的審美和了解更本不充分,搖滾曾經也是流行音樂,是主流,但是現代下一切都變了。

現在的流行音樂揉雜了各種類型的音樂,但無疑都被搖滾影響過的,再說了,現在什麼電子音,特殊效果,概念專輯等一切玩音樂的方式其實都被搖滾嘗試過了。

搖滾曾經是主流這麼一個歷史事實,其實很多中國樂迷更本不知道,所以不喜歡搖滾,不理解搖滾,甚至有偏見(認為搖滾就是重金屬一類)

雖然搖滾是過往的主流,但現在不再是了,但確確實實影響了絕大多數音樂風格,爵士,funk,disco,soul這些是和搖滾平行發展的,則是互相影響和交融,包括rap也其實和搖滾有過交流,比較著名的就是aerosmith和run dmc合作那一次


謝邀。

我也是聽搖滾的。

碧梨是誰?


因為你身邊的水質不夠好


披頭士就是個蛋,真音樂還真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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