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為什麼要廢除死刑?得出的疑惑,我認為從某種意義上這是全人類共有觀唸吧。


1. 無論什麼樣的眼牙報復,也無法使已經發生過的傷害抵消。

2. 若你不是罪人,可向她先投石頭。

3. 裝逼與預設立場之人

ps 我理解廢死的人,但我本人反對廢死,因為現階段中國,除了死刑可以真正執行到位,其他的都蹲不了幾年如果有後臺或門路。如果刑罰能被嚴格執行,我支持廢死,給冤案一個昭雪的機會。

這兩天知乎在討論該不該給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中考加分

很多高贊回答都分析了,可以通過全民稅收給醫務人員金錢獎勵,但不適合給非烈士子女加分,因為會加劇教育不公平

但還有一些人,明知這一點,仍認為加分獎勵比金錢獎勵更合適,理由是醫務人員幾個月沒陪在子女身邊,會導致考試名次下降,所以直接給醫務人員子女加分更公平

醫務人員為社會服務導致子女考試名次下降,解決方法是給他/她加分好讓部分別的考生名次下降,這樣比直接給錢更公平?

這可以看成一個變種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通過分析它的不公平,我們可以知道為什麼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公平

1.獎勵/懲罰的方式是可以選擇的

獎勵醫護人員,有人建議金錢獎勵,有人建議給子女加分,不管是發多少錢加多少分,他們的價值必須是近似相等的

懲罰也同樣,一個罪犯打瞎了受害者的一隻眼睛,懲罰的方式可以是打瞎罪犯一隻相同的眼睛,但若罪犯本身就是瞎子呢?難道就可以免受懲罰嗎?在古代,他可能會失去一隻手,在現代,他可能在監獄裡度過幾年,並交一筆賠款

2.為什麼人們認為某些獎勵/懲罰更公平?

對於受獎勵的醫護人員,不管他是收到了錢還是子女考試加了分,他都得到了補償

對於瞎了眼睛的受害者,無論罪犯是瞎了眼斷了手還是進了監獄交了賠款,罪犯都受到了懲罰

但對這個社會不一樣

醫務人員服務的是整個社會,若給子女加分,獎勵成本是由同屆考生承擔,若從稅收裏撥款獎勵,獎勵成本是所有納稅人承擔,很明顯,金錢獎勵對社會公平的擾動更小

對罪犯進行身體傷害,這個社會就多了一個殘廢,少一個標準勞動力,對社會的負擔明顯比讓罪犯在監獄接受再教育及賠款多

實現公平的方法有很多,但要選一種對社會負面影響最小的

這是我對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為什麼消失的理解,也是我支持用金錢獎勵代替給醫務人員子女加分的原因


a殺了b的媽,b把a殺了這叫以牙還牙

a殺了b的媽,b去把a媽殺了,這叫腦子有坑

很可惜有些人假以以牙還牙之名,發泄自己的戾氣,以家國之名,行苟且之事


『以德報德,以直報怨』。#對不起走錯片場了#
恕我直言,"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通通是直腦筋和超人蝙蝠俠兩個字母。就用拿字面意思解釋,別人咬人你你就非要第一時間咬回去?你是苟 ?厚積薄發把它牙拔了纔好。人家瞪你你非要瞪回去?上去就是一指頭戳爆,又急又狠。八個字我讀出了兩個隱喻:①隱忍適時而動 ②不對稱作戰
冤冤相報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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