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月亮與六便士,大部分書單都給了很高評價,但我會覺得主人公雖然實現了個人價值,追求夢想。可是也有傷害別人。。想知道大家看這本書覺得它好在哪呢?


以我有限的閱歷是沒看懂這本書,但還是忍不住答一下。

情節人物看完書就忘,又回去翻了翻,只記得看完的感受,在這裡記錄一下也好。

我覺得如果感覺一本書不好看,不論別人評價多高,這本書對我來說就是真的不喜歡,不是大家覺得好看的就真的適合我。

我是非常非常喜歡主人公,也非常喜歡這本書。我覺得思特里克蘭德不是在追求夢想,也不是天才,只是一個內心純粹和自由的人,他知道自己是誰,也願意真實的做自己。

主人公只是在這個人類社會裡不合時宜,放在自然界,放在外星球,放在未來,他只是一個忠於自己的人。

一個人在社會裡格格不入,真的是他有錯嗎,他並沒有想要從這個社會裡得到什麼,名譽金錢地位,舒適的生活,親密關係,所有的社會屬性,對他來說毫無意義,他從未想要從社會裡索取什麼,甚至連最後的畫作,多年積累的藝術結晶也要付之一炬。

他只要活著,病痛,貧窮,無論怎樣的折磨,他都毫無動搖,從未貪婪,懦弱地向命運低下頭顱,他無懼死亡以及一切苦難,意志堅定的生活在一個格格不入的世界,意志堅定地尋找屬於自己的凈土。生命只是為了忠於自己的內心,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每一分每一秒都沒有浪費的,不遺餘力的做著真實的自己,每一言每一行都毫不違心。

有的人出家,有的人隱世,但又有多少人能在世俗裏活成自己內心想要的樣子。

人只是人而已,沒有人規定人應該怎樣生活。如果你不想從社會裡得到什麼,當然也可以不為這個社會付出什麼。

社會屬性是一個枷鎖,禁錮了我們內心的自由。社會穩定的基礎,有一部分大概是因為沒有太多像主人公一樣的人。大多數人在既定的軌道里運行著。

人性的醜惡之處正是它們可愛的地方,作者把一個極端的人,融合在一個極端的故事裡,才能讓平靜的生活和這種極端產生碰撞,看到這其中人心的複雜與奧妙。

「思特里克蘭德曾對我透露,勃朗什獻身給他,帶有某種向戴爾克·施特略夫報復的感情在內,因為戴爾克是在她丟盡了臉面的時候把她搭救起來的」

戴爾克的妻子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如果她誠實的面對自己,可能她根本就不會嫁給戴爾克。她最後的悲劇幾乎是一種必然。有的人知道自己是誰,卻不願意做自己,也無法擺脫世俗的禁錮,狂熱的激情是一種煎熬,平靜的乏味也是漫長的折磨。

思特里克蘭德太太真的愛她的丈夫這個人嗎,我覺得她所愛的只是他所擁有的社會屬性,如果他沒有了這一切,他們根本就不會結婚。我們大多數人低估了自己虛榮的程度,它已經滲透在潛意識裡,影響著我們每一個決定。當我們失去的時候,有一部分痛苦並不來自於失去本身,而是來自於虛榮。

最後陪伴主人公走到最後的女人,在思特里染上麻風病,雙目失明時依然不離不棄,她只說,「我是你的女人,你是我的男人。」她簡單,原始,但也真實,美麗。這世間最難得的不過就是真情實感,愛得純粹,愛的真實。

我覺得思特里最後找到了真正美好的東西,人性之光,並不在於文明,精緻,高級,知識,文化,藝術,智能,所有人類不遺餘力去創造和追尋的都抵不過淳樸,自然,真實,美麗,人們本來擁有的已經足夠美好,卻在文明的進程裏褪去了人性的光芒。

本質上,我們和機器人也沒有什麼分別,無法擺脫自己的基因,無法擺脫自己的性格,無法逃離社會責任,也無法放棄享有社會的便利。而思特里過著一種讓人羨慕的純粹的精神生活,他活得更像一個擁有自由意志的人。

他不是來這個世界上尋找自我的,他就是自我本身,他用他的一生告訴世人,告訴世界,他是誰,他為什麼要來這裡,他不屑地輕蔑地離開了這個世界,了無遺憾地,酣暢淋漓地揮霍了一生。

作者站在讀者的角度,普世的角度不斷的和書中的人物對話,我覺得還挺有意思的,文字寫的挺有趣的,不同的年齡再重新讀一遍可能會有不同的感受吧。


  我始終認為藝術毫無價值,但我可以接受它的存在,因為它雖然無用,但也只是愚蠢的人類感情的無害的發泄。這句話若是出現在豆瓣上,必定會遭到一大羣文藝小清新的猛烈的攻擊,當然當然,因為他們比無價值的藝術本身,更沒有價值。

  在追求理性和實際的過程中,我可能漸漸失去了對美的感覺。這多少有點讓我遺憾,但卻從來沒有困擾過我。在讀此書的前半段時,我完全是帶著厭惡的感覺看待主人公的。他拋棄責任、蔑視人情,這很激起我內心中的不滿。但看到他在大溪地的人生最後一段路程時,我卻又忍不住的熱淚盈眶。雖然我依然討厭這個人,也不承認他對社會的價值,但卻深沉的感動於他為了追逐夢想,所做的努力。

  對於整個世界,人、乃至整個人類的存在都是毫無意義的。但每個無意義的人,都可以讓無意義的生命變得對自己有意義。如果他的目的是拋開所有的束縛,讓精神自由,不管是主人公這樣的畫家、還是那個在小島上打拚的船長、抑或是那個生活在小地方胖醫生,他們的生命都是有意義的。或者起碼可以說,他們活得夠精彩。

這本書的價值,就在於它在這樣一個容易讓人迷失的物質主義時代,展現了另一種人的另一種生活方式吧。


正常情況下,人們會去做對自己有利的事,而主人公所做的事恰恰是對他毫無益處可言的。畫畫使得他窮困潦倒,饑寒交迫。在他活著的時候無人欣賞他的畫,更別提有人理解支持他了。他最終自我流放到塔希提(大溪地),與世隔絕,拋棄了整個社會,也被整個社會所拋棄。還有重要的一點是,在他開始畫畫後的大部分時間裡,他並不能畫出他想表達的東西,他的精神也在遭受著折磨,並沒有安寧喜樂。遇到這些情況中的任何一種都足以使人放棄,而他卻仍然義無反顧、毫不動搖。他做了我們大多數人做不到,甚至想也不敢想的事。他像個聖徒,也像一個瘋子。

我們大多數的普通人,一輩子沒有什麼東西會愛之如生命,做著一份無所謂喜歡也無所謂討厭的工作,和一個感覺不差但也絕不是非其不可的人結婚,沒有理想,甚至連個能持之以恆的愛好都沒有。這本書寫了這世界上的另一種人,他們找到了自己真正要做的事,像是被上帝選召了去完成某個使命一樣,不顧一切的,不會想逃避,也無從逃避的去追隨心底的那份召喚。 他們真正做到了生盡歡,死無懼。


有的人為了心中的理想,仰望天空,追尋著月亮的聖潔與光芒。可以為了理想刨開一切,也可以丟下一切!然而我們大多數人只是低下頭為了生存或者生活,埋頭苦幹為了讓自己可以賴以生存的六便士!畏畏縮縮的覺得月亮好美,繼續低頭再為了六便士繼續!

我覺得有些人天生就不屬於他們出生的地方。命運將他們送到某種環境之中!可他們卻總是渴望著一個就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在什麼地方的家。

有時候,人們找到一個地方,會莫名其妙地對那裡產生歸宿感!

人生就是這樣的找慰藉!


看看天才的世界,安心做一個庸人


謝邀

某年雙十一,9.9包郵買的《月亮與六便士》(正版書,拒絕盜版從我做起),因為當時網上特別火,翻開書看了下毛姆的簡介,嗯挺流批,翻開第一章,各種各樣的名字看的眼花繚亂,不喜歡看外國小說的原因之一就是名字太長記不住,總串戲,不如中國文學的富貴喜鳳鐵柱二狗子舒服,說實話沒怎麼用心看,囫圇吞棗就翻過去了,第二章開始出現斯特里克蘭夫人,才慢慢的有些意思,我覺得斯特里克蘭拋妻棄子之後纔是故事的開端,對這本書的興趣也是從那裡開始,劇情就不透露了。說說讓我覺得有意思的地方

第一就是敘述的方法,對於我這種看書少的人來說挺新穎的(如果這是外國文學的常用手法,請不要笑話我)作者與斯特里克蘭接觸的不多,尤其是其死後,所有的都是聽說,所以在作者的描寫之中,我們未嘗不可「添油加醋」多加點兒戲,挺有趣!

第二就是書中這幾個人物,比如斯特里克蘭的臭不要臉,還有後面出現的舔狗畫家,最後真的是「舔到最後一無所有」等等。

第三就是一些哲學道理吧,比如對於一些新興的事物,世人總是會排斥,但是隻要堅持,是金子總會發光。況且為什麼要去在意世人的眼光,自己開心不就好啦,自己喜歡的事情,不要因為別人說「no」就放棄,堅持做自己

第四就是故事本身,在書中嘗試我們想卻不敢做的,放棄一些去追尋夢想,看看這本書,放棄一些之後的斯特里克蘭生活的悽慘對於他自己卻是財富,體會那種感覺

第一次寫這種感想類的東西,也是即興發揮(在拉粑粑)思路可能不是太清晰,而且是理科生文筆,大家見諒吧。如果看完了以後覺得寫的xxxx,提前跟您對不起浪費您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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