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事都有壞處。也都有好處。

比如各種成本,包括風險成本,計入壞處。對風險成本的計算因人而異。

而好處,也就是收益,更有各種奇怪的理由。每個人都是不同的,都有不同的心理,不同的認知。有的時候,就連絕大多數人認為不能做的事,也會被一些人認為是極大的刺激。

因此沒法通過講道理讓所有人認同同一件事的。道理這種事,本來也是因人而異的。

他既然吃,不管知不知道壞處,就會覺得好處更大。講道理說不通的。

但法律是公約。有法律存在,絕大多數人認同,少數人就只能服從了。

什麼時候需要這麼做呢?當這種風險有擴散的能力,成為個人風險成本以外的公共成本時,必須剝奪個人做這樣決定的權力。

感謝邀請。希望這樣的事不會再發生。然而個人的希望本身是毫無意義的。


謝邀。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應該比較合適,因為我在山區、海邊都生活過,而且時間都不短,無論是陸地上的野生動物,還是海洋里的野生魚蝦,都吃過不少。

仔細回想一下,自己吃過的野味有:

陸地上走的,包括野豬、野兔、跳麂、石蛙等;

陸地上飛的,包括山雞、知了和某種不知名的飛鳥;

陸地上爬的,包括甲魚、螃蟹、田螺、小龍蝦、菜花蛇、蘄蛇,甚至是松樹里的毛毛蟲;

陸地上游的,包括泥鰍、黃鱔和各種各樣的溪魚;

海洋里游的,種類就太多了,包括高檔的野生黃魚,也包括日常的帶魚鯧魚。這一類不在這裡討論,因為食用海鮮很少引發過大規模的病毒感染(只記得1988年上海人生食毛蚶造成甲肝流行),客觀上也不存在全面禁止海鮮捕撈的命題。

陸地上的野味(野生動物)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餐桌上常見、不屬於瀕危存在的,比如泥鰍、田螺;另一類是難得看到、不容易捕殺的,包括瘟疫流行之後被關注的果子狸和穿山甲。在養殖業還沒有大規模興起的時候,前一類是農村家庭改善生活、增加營養的重要來源。

請各位不要懷疑我是一個野味的狂熱愛好者,後一類野味基本上只吃過一二次,而且不是迷戀野味有多好吃,只是被好奇心所驅使,品嘗一下野味的味道。

也不要懷疑我是一個違法違規者,在我吃這些野味的時候,要麼《野生動物保護法》還沒有出台,要麼這部法律允許捕殺和食用。

還請不要懷疑我在吃野味的時候,有炫耀和虛榮的心態。早年吃野味只是稀鬆平常的事情(暴露年齡了),沒人另眼相看。而且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各位,野豬遠不如家豬好吃,肉質太硬了。

知道吃野味的害處不?知道,也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所有的野生動物特別是後一類野生動物,屬於大自然的重要組成部分,不管有沒有出台法律法規,都應該受到善待和保護。他們應該與人類和平相處,各自安好,這個世界才能多姿多彩。餐桌上多了一道特殊的野味,並不能讓逼格上升多少,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我不知道的是,食用和捕殺野生動物會讓可怕的病毒進入人體,引起非典流行、引起新冠亂世。在我幾十年食用野味的經歷中,一次也沒有碰到過得病的情況,也沒有看到過別人因為吃野味出現傳染病。

以自己多年的經歷來判斷,我無法在「食用野味」和「病毒感染」之間建立起聯繫。非典的流行與果子狸關係密切,也有人認為證據不足,SARS病毒的傳染源並沒有一個確切的定論。新冠病毒的傳染源還在苦苦尋找,我可以斷定,依然不會有一個確切的結果。

對於食用野味,我的態度已經走出當年的懵懂狀態。這種改變有擔心病毒感染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從保護自然環境、維持生物多樣性的目標出發,更多的是與野生動物和平相處、避免捕殺濫殺的人文情懷。

當人們被非典狠狠地驚嚇了一次、又被新冠深深地傷害了一回,一個名叫「中間宿主」的專業辭彙進入人們的視野,一個社會共識正在悄然形成:吃野味就是與健康為敵,必須全面禁止。

原則上我贊同這個結論,但反對一棍子打死所有的捕殺和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在南方山區,這幾年的山林保護越來越好,野豬、野兔重返家園,進而傷害農民的果蔬菜園。當這種傷害嚴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你殺還是不殺?是人類的生產生活重要,還是保護野生動物重要?這種選擇應該不難吧?再進一步說,在合法的狀態下,這些野生動物捕殺之後,你是烹制上桌,還是挖坑埋掉?要不要考慮其中的經濟因素?這些豬肉兔肉算不算社會資源?

我覺得不能簡單地對待這個問題,貼標籤、喊口號不是好辦法,一刀切更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路徑,必須冷靜、科學地分類對待,精細化處理。全面禁止吃野味,屬於一種片面的思維方式,是一種懶政的管理行為。

順便說說,有一個問題非常值得思考。在非典之前,咱們國家還沒有碰到過因為捕殺和食用野生動物,引起瘟疫流行的事例。這是否說明一個問題:交通條件發達之後的遠距離運輸,讓病毒在人類中找到了更合適的宿主?都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城市裡那些講究衛生、嬌生慣養的人群是否更容易受到病毒的入侵與傷害?

前幾天有人說「新冠病毒在印度已中毒身亡」,他們已經宣布戰勝冠狀病毒,原因在於印度人衛生習慣比較差,免疫能力比其他國家的人強一些。當年山區里經常捕獵和食用野味的村民,是否與印度人有一拼?


對我們這些不吃野味的現代人來說,覺得野味很可怕,這種可怕源於陌生感,我們對未知的事物輕易不嘗試。吃野味是古代流傳下來的習慣,古代有狩獵的習慣,獵人打的就是野味。吃野味的那部分人對野味不陌生,所以不會覺得可怕。他們也不會覺得有害,反而覺得有益,源自於對食補和以形補形的錯誤認識。

我覺得食用一部分野味是正常的,現在山區人民也還有打野兔野豬的習慣。問題可能出在販賣野味的人那裡,為了利益,他們會向吃野味的人推介各種新奇野味。不排除極個別想體驗新奇野味的人,但是五花八門的野味不太可能是一般野味食用者能了解和想像得到的吧。

以上基於我的個人理解,我不太了解吃野味的人群,要是有吃野味的人現身說法就好了。我很想知道,千奇百怪的野味的出現究竟是來自於吃野味的人出於好奇的探索,還是販賣野味的人追逐利益的引誘?


大概率是不甚了解的。或者說對可能造成的危害了解並不全面。

比如非典之後的一段時期野味市場只是禁了果子狸這種病毒傳播的中間宿主。(且非典過後又解禁了)

本次疫情中,也出現了針對某一種或幾種動物禁食即可的聲音。

但事實是濫食野生動物,只是一個龐大問題的最終環節。且並不是說現在沒有出現新病毒的物種以後也一定不會出現。在這個龐大問題中,實質上最核心的是對生態系統的破壞,以及生態系統被破壞後對全人類的無差別影響。

但這個問題就涉及了很多有一定專業性的知識,並且給人的感覺離自己的生活很遙遠。普及傳播這些知識任重道遠,更不用說其中的一些理論會挑戰人群「人類主宰、人定勝天」等固有概念。

毫無疑問,很多野味消費者在生活中並不是壞人,也不會希望自己吃出病來進而危害社會,錯誤的消費行為,只是因為不夠了解。

這就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改變觀念,加深認識。


吃野味有害只是個幌子,當然也不是所有的野味都能吃。 上行下效,明白這個詞你就都明白了。


吃野味本身沒問題,有問題的是買賣野味。印第安人只吃野味,根本不養殖,乾乾淨淨沒啥病。亞歐大陸上搞養殖搞出了天花麻疹肺結核風疹腮腺炎肺結核等等等等疾病。具體原因在我的這篇文章里做了詳細分析:

夏漁冬獵:為什麼別人吃野味卻不得病,而我們吃野味卻搞出SARS和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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