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趨於無限大,大於1022 keV就可以了,伽馬光子會在強電場(比如重元素原子核周圍)的作用下變成一個電子和一個正電子。

這個現象1930年就發現了,可惜當時只看到伽馬光子的反常吸收,沒有意識到生成物是電子-正電子對,要不然反粒子的發現還能提前兩年。那樣的話趙忠堯老師憑藉這個成果拿個諾貝爾獎應該是沒什麼疑問的。


謝劉看山邀,摸劉看山狗(劃掉,改成北極狐)頭。

真空中無法自發進行光子→正負電子對過程,因為這個過程違反了餘弦定理(其實是動量守恆定律)。


最近我莫名其妙的在思考光是什麼,感覺即是物質又是能量,總感覺光子和電子甚至物質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光的頻率越短,能量越大,在光頻率極限下,伽馬射線似乎就是光頻率最短,能量最大,光子的頻率超越伽馬射線時,會不會光子轉變成電子,甚至其他物質,光子和電子甚至其他基本粒子是否存在某種關係,由於我才疏學淺,想問一下各位能不能站著專業的立場為我解惑


如果感興趣去深入學習就好了。根據題主的問題感覺可能高中還沒畢業,因為我記得高中有說過光的頻段以及波粒二象性。很多物理學上的東西不是你瞎想就能明白的,也很少有人能在你淺薄的知識儲備的情況下,為你解答疑惑。

坦白來說你的提問讓人覺得非常民科,建議答主多去學習,就這樣


正負電子湮滅會生成高能伽馬光子。同時給予光子極高的能量,也會轉變成正負電子。並且光子能量不能無限大。E=hv=mc2,c=lambda v。光波長不能小於普朗克尺度,則光量子質量不能大於普朗克常量。而光速不變,所以頻率有上限。一旦超過上限就產生了黑洞。


第一,「伽馬頻率最高」的說法十分**。光子能量越高,頻率也越高。認為伽馬射線是極限也就意味著找到了一個光子能量的極限,這也許可以成為建立新理論的基本假設[手動滑稽]

那麼它到底有沒有極限呢,答案是肯定的,但題主的理解是有問題的,伽馬射線絕對不是極限。光子能量極限的問題可以轉化為光子波長極限的問題再思考。

再者,題主關於物質的理解有點混亂。同一物質表現為兩種最基本的現象形態,一種是實物、粒子形態(質子、中子、電子);一種是場、波的形態(光)。這就是波粒二象性。

糾正了上述錯誤,答案就很明顯了,兩種形態可以轉換。

最後提一下,正負電子泯滅產生光子的過程可以理解為電子場的能量轉移至電磁場,電子場退激發到基態。這麼想的話也很好理解光子轉化為正負電子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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