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開實體鞋店的 前天有個顧客 在我店買鞋子 看上一款鞋子 我們告知這款鞋子沒號了 如果想要 給我們交定金 我需要向廠家訂貨 然後顧客就說訂吧 然後交齊了全款 今天鞋子發到了 顧客就說不想要了 要退錢 廠家也不給我們退了

都是口頭協議 我們先把情況對她進行告知 然後問她確定訂貨嗎 她說確定 然後就交了全款

我們沒有退款 給她的解決方案是就當欠她一雙鞋 等她下次來給她抵上多退少補

她依舊要堅持退款 我就想問在法律上 我們該不該給他退款


…他要是給你鬧的話…就是得不償失


按理說你們可以不用給顧客退款,因為並不是你們的原因造成的


遵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前提下,與商家商量解決


顧客的理由問題,追根溯源,為啥不想要了捏


首先要保留購物小票,其次是發現商品不合格要第一時間去找老闆,不要買了東西再過個10天,半個月的再去退,又不保留購物小票,別人商家根本是不記得了


你是不是對定金有什麼誤解 ???百度一下定金的定義???


看是什麼原因,如果不影響店家二次銷售前提下,可以協商看看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