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了 合同1月17號到期 我個人一輛自行車還沒來得及拿走 房東把寫字樓大門上鎖了 給房東打電話不接 報警警察不處理 警察就一句話讓我去法院起訴他 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天啊看了大家的回答才覺得自己是法盲...
民事糾紛,一般來說警察不會處理


合同不是沒到期嗎,把門砸開
好好溝通,先聊,看對方什麼態度,多說幾句好話,把車拿回來,如果不行,就說你的自行車價值很高,再報警。最後的辦法就是,房子是他的,他只要不怕麻煩,你就折騰他。

謝邀

首先這種情況屬於民事糾紛,不是警察不處理,是警察確實沒有這個權利。

其次碰到這種情況建議你首先固定證據,第一是租房合同未到期,但是房東把門鎖了,可以通過拍照、攝像等方式固定房東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就把你的門鎖了,第二是將你的個人物品鎖在門內,把自行車等物品的發票之類的找出來,把物品被鎖的證據留好,第三是聯繫房東的通話記錄或者電話錄音留好,保留無法溝通、難以協商解決的證據,第四是想想自己有沒有在租房期間損害房東權益的行為,儘力復原,合理賠償。

最後,事情本身並不複雜,還是不建議到法院起訴,最好雙方協商解決
瀉藥 民事糾紛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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