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看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如果以財產做擔保,僅以財產金額為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看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如果約定的是一般擔保,必須以債務人資產徹底無法償還纔可以輪到您償還借款。

第三,確定合同是否是您本人簽字。查看是否有受欺詐、脅迫的情況。可以撤銷合同。另外如果不是本人簽字,不能表明是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合同無效。我們代理過一個案子,給當事人筆跡做了鑒定,擔保合同並非本人簽字,直接免了當事人70萬保證債務。

第四,如果實在不行,金額太大。儘快轉移名下所有資產給父母或子女,怕別的親屬分走可以簽訂抽屜協議,約定財產父母子女代持。缺點是,自己做好準備被人追加為失信人,列入失信名單。


需要看您做的是何種性質的擔保。

擔保分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責任擔保,一般責任擔保要求債權人應當先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無力清償或清償不足時,一般責任擔保人方須承擔責任;連帶責任擔保則是債權人有權同時向債務人與擔保人主張權利,也可以選擇其一。

另外,借款人跑路並不代表下落不明,通過一些方式是能夠確定其下落的。

總體而言,需要根據您提供擔保的性質來確定您的責任承擔方式。


找到借款人是關鍵,找不到就只能你承擔了。替人擔保就有這種風險,你在做擔保時就應當有這種心理準備。


你要承擔擔保責任,你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首先要看你是何種擔保形式。是保證還是以物擔保?是連帶保證還是一般保證?如果是連帶保證責任,出借人即可以向借款人主張也可以向保證人主張,如果是一般保證,只有在借款人無法清償債務時,出借人才能向保證人主張


如果款項沒還上 那麼你也會承擔責任 如果債權人qs你徵信也會受到影響 。。擔保不建議


擔保人是你熟悉的嗎


處理方法

1.搞清楚自己是連帶擔保還是一般擔保;

2.連帶擔保是如果借款人跑了需要你承擔債務;但是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債。(最好先想清楚要不要這麼幹。)

3.一般擔保只有借款人無法還款了,才會需要你承擔債務。

4.自己找到借款人讓他還債。

5.自己找不到或者借款人拘不還債。那隻能是你想辦法還錢。要不你就跟他一樣。


區分,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只能找到借款人,不然就是擔保人去承擔損失,所以作為貸款經驗豐富的人時常都在提醒別人切勿給他人擔保貸款。


擔保人有連帶責任。他跑了,如果他沒有共同借款人。就找擔保人。擔保人還款後有權利找原借款人要債。


私下溝通不了就只能請法律援助…


看你是哪種擔保方式。如果是一般保證,債權人不能單獨起訴你。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就有麻煩了。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相比之下,連帶責任保證,對於擔保人來說無疑風險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說,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自己償還,再找原借款人追要


你要替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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