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現在中立角度調解處理事情的,不代表個人,不代表對方,代表政府部門維護法理公理的。既然報了警,聽警察的安排,該冷靜冷靜,該老實老實。咬警察幹嘛?妨礙公務沒跑。

ps:不過這事經常發生,我腕子上還有兩牙印子,出警制止一起糾紛,兩個人撕吧在一起,一上手,上來就咬我。我拉她頭髮,有羣眾說我暴力執法。可不暴力咋整,死不鬆口,差點被咬掉一塊肉。

7年過去了,照片不太明顯,印子永遠下不去了。


正常來說肯定夠,而且這種情況下一般會被刑事拘留,如果認罪態度比較好的話可以判的輕一點。


不一定。是否夠罪關鍵還要看情節,比如咬傷的程度,次數,妨礙的行為和程度。

不是特別嚴重的情節,多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理。


根據你的描述基本上構成妨害公務罪,可能要追究刑事責任。


可以被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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