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吧,就是脑出血,在长沙脑科医院,开刀要十万,公司报销,然后把我签个协议,让我滚蛋,辞职了,我现在2年了,还找不到工作,


工作上疾病如果和工作有关,属于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职业病,则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在送到医院后四十八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反之不属于工伤。


我父亲是公司安排外派,然后在外地脑溢血。治疗是公司出钱6万,但是让我妈妈打了欠条。出院后偏瘫,从此公司那边就什么都没有了,哦不对有一年让我妈妈写了一个新欠条。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父亲十多年的老员工,都在那个单位。

法律可以界定责任,但是不能界定我的感受和想法。


你的这个病需要有证据显示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否则无法得到支持。


很高兴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治疗费用,是不是公司出钱,就要看判定是不是属于工伤。或者,老板是不是真仁义,愿意报销这部分费用。

一,公司待遇好,对于员工生病了,老板愿意给员工看病,遇到这样的好老板,可以由公司承担医药费的,但这种公司不多。

二,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可以报工伤,公司会报销这部分的治疗费用。

三,不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那公司就不给报销也是合情合理的。

站在员工的角度来看,当然希望公司将医药费全部负责。但发生这样的事,未来从返工作岗位,也不能过度劳累了,也有自己选择离职或者被辞退的可能。不如自己为自己买份保险来的稳妥一些。

当被建议购买保险时,都说公司交的有社保,公司交的有团体意外险,但这些都不能覆盖到你生大病时的医疗费用和家庭开支。当你转换工作时,也会有社保断交的空窗期。

站在公司角度,为员工交社保,但依然覆盖不全意外和疾病的发生。

公司待遇好的,会给员工单独再购买医疗险,公司会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将风险转移出去。

不发生风险都感觉浪费钱,发生一次风险就给了一次足够的教训。


这个问题在于怎么能判断是由于工作造成的,如果自己之前就有既往史,也可能是自己的原因发作,而不来源于工作,就不好顺一定会赔付给你。按照工伤。最好的办法,给自己买一个商业保险,比如医疗险,这部分是达到一定得标准是可以赔付的。


需要举证由工作原因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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