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具有邏輯學常識的人應該知道 像「」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一個陳述語句 是一個全稱肯定命題,對於命題應當判斷它的真假。對於一個全稱命題 只要舉出一個反例子就可以推翻整個定論,可憐之人同事沒有可恨之處 的例子多了去了 比如地震的受難者,因此「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這個陳述是錯誤的。

如果你贊同這樣的一個陳述 就給定了了並不存在的可憐之人 的「」可恨之處」,那麼就構成了對於他們的歧視和污名化 ,這當然就是缺乏同情心的表現。


這個問題,我比較贊同你。在目前的大社會下,很少有什麼天災人禍,所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大部分都是自己瓦解自己的。


謝邀,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以說是一個因果關係吧,可是並不是所有的可憐都是可恨,


一半一半吧。這需要按照事實來考慮,不能一棒子全部打死。有的人生來家境貧寒,無論再怎麼努力也無法為自己創造一條出路,你難道覺得這樣的人很可恨嗎?世界上有太多不公平的東西,人無法決定自己的外貌,家庭以及很多其他的東西。凡事不能說的太絕對。應有的同情心我們一定要給,因在你可憐的時候,總也會有那麼一些人來同情你。


不是,是公正世界假說 (Just-world Hypothesis)人類的常見錯覺。

公正世界假設 / 公正世界謬誤 (Just-world Hypothesis/Just-world Fallacy):

一個人的所作所為會給他帶來公正的結果;他做好事就有好報,做壞事就有壞報。換言之,一報還一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再換言之,就是把事情的結果,歸因於更高的道德層面上的公平。(發現沒有,文化之間的相似性,很多時候來源於人類的某些共性)

人類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假設呢?

最先研究這個現象的社會心理學家 Melvin Lerner 提出,正常人在生活中,需要維持一個良好的自我感覺,但正常人又常常會得知身邊的人、報紙上的人、各種各樣的人遭受不幸。這樣的事雖然很多,但大多數人並沒有陷入恐慌,原因便在於大多數人都多多少少有些公正世界的假設,認為這些人之所以遭受不幸,一定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錯事。

在這種假說里,人們生活在一個公正的世界裡,得到的都是他們理應得到的。不幸的人所遇到的不幸都是「咎由自取」,而幸運的人則收穫著他們的獎勵。

我們會聽到有關受害人不潔身自好的言論,某個留學生出了事就會說他炫富,非得去國外,吃火鍋或者參加娛樂集會的時候發生暴力事件,會有人指責享受娛樂的這些人,流浪漢流落街頭,會被指責為懶惰,不夠努力。

這就是經典的認知偏誤,公正世界假說。

潛意識裡相信這個理論的人認為,好人有好報,壞人會受到懲罰。因此,如果受害人是個潔身自好的人,卻遭受了傷害,我將違背了這個原則,違背這個原則之後,人們將陷入自我懷疑,並將由此感受到強大的不安全感,由此大腦就必須找個理由調節認知去消除帶來的恐慌,就會不自覺地去扭曲被害者的形象,來保護自己的價值觀。

於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些看似公正、實則荒謬的理論就出現了。


「我是一切的根源。」意思是你今天的一切喜怒哀樂都因為過去的你的行為造成,你的未來是因為今天你的行為創造的。因此你的可憐是因為過去的你不負責任的行為導致的。你所處的環境都因為你!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讓自己變得又可憐又可恨.


一般讓人說出這句話的人,人家不需要同情心。

你一直同情心泛濫不覺得聖母嘛,別動不動說同情,基本沒有幾個人需要。

以上。


隨著年經增長,接觸的人越來越多,漸漸覺得有些話真的是真理,比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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