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和規則的變化,必然會導致現有戰術的變化。你可以想像一下,在一個足球場裡面打擋拆究竟有多大的意義?又比如傳球方面,過大的場地肯定需要更多的長傳(很多足球領域裡的短距離和中距離傳球其實對於籃球來說已經是長傳了)。
:過大的場地,必然會導致比賽節奏的變更,比如你可能看到一個持球進攻的球員被三個四個球員包夾得動彈不得,失誤連連,又比如你有機會看到a隊剛進一球,b隊底線甩出一個美式足球式的達陣長傳,一名之前沒有回防的b隊球員接球一馬平川直入a隊籃下扣籃得分~~呃光想想我就要哭了~~~
事實上,現在很多運動項目都是經過非常長時間的考驗而保留下來的,籃球、足球、美式足球、排球等等,它們的場地、器械用具、規則、戰術等等都已經非常成熟,也算是比較合理的範疇之內。貿然作出場地的改變,很可能對這個運動造成毀滅性的打擊~~我的意思是.........在一個7140平方米(足球場)或7000平方米(美式足球場)的場地進行的一項把球扔到對方籃筐內的運動,還能叫做籃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