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高中的時候追星,瘋狂喜歡我的偶像,行為舉止如腦殘粉一般,但想起來當時我那個年代的追星和現在的粉圈比起來簡直小巫見大巫,我們那時候再怎麼喜歡也含蓄多了,也不會老公老公的亂叫。

但是我的行為仍受到身邊同學朋友的嘲諷和抵制,大概實在受不了了,所以漸漸也不敢太喜歡了。通過這件事讓我學到的就是,無論喜歡再喜歡什麼人或什麼事,再也不要和別人說了,就留著自己一個人享受吧。


不想結婚,恐婚啊,爸媽逼著找,每次電話第二句就是關於找對象的話題,。我說找不到單身一輩子,他們急了罵人,說不要回家了,沒你這個兒子,我心涼涼的。沒辦法經過無數次折騰,還是單身,他們對我已經失去信心了,不管我了。我卻有點過意不去,覺得自己太任性了,今年準備找對象了


一輩子不結婚,我也沒有因為世俗改變這個想法,我92年的,四線城市。聽起來這個年紀可怕吧,參加工作六年期間談過二段,每段都很長,長到我用了很久走出失戀。聊了些有興趣的男孩不敢嘗試也不想嘗試,逼自己對自己狠。看到喜歡的我也不想在靠近。所以我不覺得不結婚有什麼可怕,就像我現在無聊我也覺得還好


有想法就做,只要自己hope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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