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一段短暫且糟糕的婚姻,現在孩子出生不到兩個月,孩子爸爸在孩子出生20天的時候把孩子抱走了。孩子爸爸在我懷孕7個月是家暴,分居至今5個月,現已請好律師上訴離婚。寶寶是男寶。

身處魔都,今年剛剛30歲,有一份收入不錯的工作,在魔都有車有房且是獨生女,無貸款。

如果現在選擇做單親媽媽,以後我的人生就是工作孩子,而且要保證我的收入只能增長不能降低,且會連累自己的父母。

如果放棄孩子撫養權,我有機會申請去美國讀MBA,或許會活出一個不一樣的人生。

補充一下

孩子父親以及孩子的爺爺奶奶都是很疼愛這個孩子的,更多的是因為孩子是男孩的原因。他們給孩子買的奶粉,尿布,衣服都是最好的,照顧的甚至比我都精細。孩子父親比我大8歲,經濟能力方面照顧這個孩子是沒有問題的。

而我的綜合物質條件是稍微略遜於男方的,而且帶著孩子會很辛苦,現在經濟環境不好,已經沒有任何穩定的工作可言,在自我能力上,我還是沒有足夠的底氣。


人類因為愛而繁衍,生生不息,也將因為愛,而繼續進步,堅定不移。

做母親,便意味著愛與包容,接納和犧牲。

孩子讓我們經歷懷孕,分娩的危險與痛楚,讓我們飽嘗養教過程中的辛苦與困惑,讓我們失去很多原本可以成就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將人生大部分營養都輸送進我們愛若珍寶的小傢伙生命里。

對任何一個女性來講,離婚都是一件傷筋動骨的事情,不是被逼得走投無路,不是因為忍無可忍,一般來說女人很難做出離婚的決定。

那麼,站在為孩子好的角度,考慮是否爭取撫養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綜合決策。

一是房子

是否有房子,孩子的居住條件。

當然,樓主不存在這個問題,孩子爸爸那邊的情況,是否適合孩子居住,是需要考量的。

二是收入

你自己本身的收入和孩子爸爸的收入做一個客觀的比較,是否能安穩讓孩子無憂的成長。

三是照顧孩子

哪方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如果沒有時間是否需要請保姆,期間是否能得到父母的幫助,父母的身體情況等等。

四是對孩子的愛

母愛和父愛是不同的,母愛是一種天性,而父愛則需要後天的積累培養。

爸爸的性格看起來是暴躁的,跟著爸爸和爺爺奶奶對孩子的成長是否有利,以及爸爸的工作情況是否經常出差等等,都需要綜合了解,才能給到合適的建議。

那麼從孩子的成才方面,再來看幾組數據,有幾個例子,僅供參考。

  1. 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有個不靠譜的花心老爹,熱衷於闖蕩世界,在奧巴馬出生沒多久,他就拋妻棄子去了非洲,奧巴馬媽媽倒也不怨,默默地和自己父母一起,把孩子帶大。奧巴馬年少時出了名的叛逆,但母親一直對他有信心,覺得他很聰明,終會成就自己的事業。
  2. 奧巴馬的前輩,美國前總統柯林頓,也是母親帶大。柯林頓是遺腹子,父親在他出生前便死於交通事故,所以他沒見過父親,完全由母親一手培養長大。
  3. 再看英國政壇,從1721年到布萊爾首相上任,其中共經過了51位首相,而這其中有24位是小時候喪父,由母親帶大的,佔了近一半。

收回視線,看我們國家的:儒家傳統中,孔孟總是形影不離的,而巧的是,他們倆都是母親帶大的。其中「孟母三遷「的教育方式還流傳至今。

順治,清朝入關後第一個皇帝,由母親孝庄文皇后一手培養,雖只執政了18年,但政績斐然。

胡雪岩,紅頂商人,出生就沒見過父親,由母親養大。胡雪岩無論經商,還是做官,都情商極高,而他情商的啟蒙老師就是母親,早期胡雪岩在識人方面並不是特別厲害,因此經常吃虧,是母親給了他很多關鍵建議,幫助他避開陷井。

父親們也別不服氣,雖然母親確實在體力、空間感、方向感、創造力等方面不如父親,但人類幾千年來,約定俗成的社會分工,註定了女性會更細膩,更敏感,更善於表達,以便更好的照顧家庭,照顧孩子。

那麼,如果由父親撫養孩子就註定失敗了?當然不能這麼絕對的說,貝多芬、金庸、達爾文、居里夫人等名人都是由父親帶大的。

但,需要說明的是,他們失去母親的年齡分別是17歲、13歲、8歲、10歲,都不是很小,因此只能說並非由父親從小帶到大。

從概率看,父親帶大的孩子,和母親帶大的孩子,在未來的成就上,是有差距的。

如果因各種原因,母親無法獲得撫養權,那麼儘可能在5歲前,孩子能和媽媽一起生活。

當然,世上沒有絕對,具體到個人還是要具體分析的。

願每一個孩子都被這世界溫柔以待。


我只傳遞最溫暖最正的三觀,長期專註情感及成長領域。

如果您有情感及成長困擾,希望得到最合理的建議,請與我聯繫。


其實你已經選擇好了,不是嗎?


這種選擇題沒有人可以替你回答。

為什麼放棄可以出去讀MBA,不放棄不了就不能了嗎,帶著媽媽孩子一起出去能行嗎?

不管是不是單親媽媽,有孩子多少都會連累父母

還是你考慮沒有孩子,再嫁方便?只要過得去心理這關,那你就決定吧


不建議放棄孩子撫養權!

未來的三年會發生什麼大家都預料不到。但這三年你沒有陪伴你的孩子,等你再去認他的時候他會不會叫你媽媽呢?可能叫著另外一個女人媽媽了。那個時候他已經三歲多了,已經有了自己的思想。他根本就不認識你,你覺得你跟你老公現在這樣,你老公會給你發孩子的視頻或者照片嗎?三年一過,你連你孩子長什麼樣你都不知道。

0-2歲夫妻雙方離婚,一般情況下孩子都會判給媽媽,這個時候你都不用爭奪撫養權的,三年後你再去爭奪,法院為什麼判給你,你當時自己放棄的,而且你老公肯定會把孩子照顧很好,除非他不想要孩子了。

如果三年後你還想爭奪撫養權,那你現在還是不要放棄吧!媽媽的陪伴真的很重要!你可以選擇另一種方式放飛自我,不一定要犧牲和孩子在一起的這三年時間,時間一去不復返!


你心裡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不是嗎?你一直表達的是,要孩子你會連累父母,男方以及男方父母都很愛這個孩子,照顧的比你精細,你條件沒有男方好,還有你不要孩子,可能,可以去美國讀mba。

通篇我沒有看到一個字,你對孩子的看法,既然決定了又何必拿出來問呢?無非只是需要別人讓你能更肯定且不後悔的做這個決定吧

人生是自己的,做每一個決定不能說後悔或對錯,只能說最終的結果不論好壞都是自己承擔,考慮清楚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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