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清晰得知道自己要什麼,能給什麼。

員工很多時候也知道自己要什麼,卻沒搞明白能給什麼,給了夠不夠。


在學習中賺錢,在賺錢中學習。

老闆用人是為了給公司帶來效益,馬雲說,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就是耍流氓!

你的作用就是為公司創造產值,任何職業都一樣,降低成本就是創造了利潤等同!

你的工作沒有提現你的價值,你到公司學習了流程和知識,這是老闆對你的認知!


角度不同—一定要換位思考。

當下的規則,當下的制度,當下的創新,極少部分是無中生有出來的,都有在乾的過程中獲得的經驗和總結。你要學習的是什麼,難道不是創新,固有的知識和技能你早晚能學會(除了高等數學)。有句話說要學以致用,反過來在用或者幹中學習,效果不是更好麼。


我認為這句話不錯,因為老闆花錢就是讓你來工作,學習可以用下班時間和你在工作的過程裏。


僱傭勞動是你與老闆直接的一個契約。

如果合同上有學習培訓的約定,就要履行。沒有就不需要履行。一切以合同為準。

至於其他,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協商解決。


垃圾老闆,沒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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