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信息傳播不可超越光速嗎?


具體是指光的傳播速度不可超越。


首先不要一味的把光速當成是光的傳播速度,你這樣理解我不能說錯了,但不是很精確。

我們現在提出或者用到的光速,與其說是測量或者計算出來的,不如說是定義出來。它定義了物質運動或者說信息傳播速度的上限。


任何擾動傳播的速度不可能超過光速,比如說引力波,而且速度是相對的,光速不變是絕對的。

其實光速不變對應的就是能量守恆定律,依據就是能量守恆定律在時間上的對稱性,即能量在時間軸上可以轉變形態,但是總量不變,對於時間平移的不變性給出了能量守恆定律。在相對論範疇,在c為定值條件下,能量的變化與運動和質量一致,並因此表現守恆。

能量守恆,所以光速不變。

狹義相對論的一個重要假設是光速不變原理,就是說,光的傳播速度相對於任何觀察者(坐標系)都是不變的。與光速有關的另一個重要結果就是光速極限原理,就是說,宇宙中任何東西的速度都不能超過光速。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但是人們往往籠統地稱為光速不變原理,而很少說光速極限原理。

相對論的所謂光速不變,是指光波的波前相對於任何觀察者都是一樣的速度c。比如你站在火車站看著一列快車以每秒鐘50米的速度向東飛馳而去。此時你用手電筒向西射出一道光。根據相對論,光波相對於你和火車司機的速度都是光速。

光速是相對於媒質測量的,和光源速度沒有關係。這裡的深層原因是,光不是有質粒子,而是光源在媒質中激起的電磁振蕩,它不能攜帶光源的機械動量。一旦光源的電磁振動傳給了媒質,爾後光波的傳播速度就完全取決於媒質,和光源無關。

光速極限的含義也是指光速和坐標系的合成速度,或者相對速度,不能大於光速。如果任何速度大於光速,時空坐標就是虛數,洛倫茲變換就沒有意義,整個狹義相對論就站不住腳。所以,任何宣稱測量到某粒子速度大於光速的實驗,或者光速依賴坐標系或光源的速度而變化的實驗,對相對論都是顛覆性的結果,但是目前沒有發現這種可能性。

要理解相對論,請學好數學。


真空中的光速不可超越,介質中就不一定。


的確為,信息傳遞不可以超越光速,其他的傳播是完全可以超越光速的,但是信息是不能超越光速的


宇宙中存在一個速度最大值,任何有質量的物體都無法超過這個速度,光沒有質量,可以達到這個速度,我們稱之為光速,而不是說光能跑多塊就叫光速。

三維空間是360度,四維空間是光速,光速就相當於四維空間的360度,這也是速度被稱為角速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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