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幅度多少直接就是最大金額罰款。這點為什麼?


No No No,你看最近的外國人騎車帶人還妨礙執法,最後的處理不就是批評教育嗎?


我來講一個內部觀點。現在行政處罰都是公開的,你被罰款200,他被罰款190,回頭就是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所以為了不引發後續的災難,頂格處罰最多說不人性,好過有上限以下的處罰引發的徇私舞弊枉法等帽子。


簡單的很,就是不給具體處理違章的警察自由的權力,系統限制了。

上級領導為什麼這麼幹,是因為怕鬧出事 ,如果有自由幅度肯定會有人說為什麼我的罰款和別人不一樣。下限就不說了各個省份規定了,地方政府的財政答應嗎!


一刀切省事省心。不全是,去年的亂停車多數是扣100,前年都是按違反標誌扣150。


簡單粗暴非常有效。中國人太多了,太細分的處罰,容易引起紛爭不說,還容易降低政府效率,在這一點上,支持一刀切的做法


誰說都是頂格處罰的,可能執法者看你不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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