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有個人有一定程度預知未來的能力,他知道另一個人有殺人的意向,並且如果不去阻止將會造成殺人的結果。他手裡有一把槍,危急情況下他應該殺死意欲殺人者嗎?如果殺了他似乎法理上說不通,如果不殺他似乎道義上過不去。


意欲殺人無罪,但讓假想被害者知道了你想殺他可能會構成恐嚇罪。所以就「意欲」吧,別說出來,更別做出來。


不能,因為即便「讀懂他人思想成立」你也不能確定他真的殺人。也許他只是想,殺了他吧。一秒後,又想算了吧。那麼在這時就產生一個牆,你在一秒前殺他可能阻止犯罪是正義的,在一秒後殺他又是非正義的。也許正是因為如此,先輩法學家們一致認定無論你能不能讀懂別人的思想,一切以行動為準。不存在「思想犯」


我只想告訴你:思想是不怕子彈的!哈哈,意思是法律不處罰思想。甚至不處罰「犯意表示」。
看了少數派報告吧。我想殺你,我光想了想,別人就把我殺了。我就家牀上躺著呢。。

這是不合理的。


沒有構成實際的犯罪行為就應當認定無罪或者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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