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定義上是counter partner 你說呢?一個負責去把項目拿到,一個負責把項目做好!

合作共生共榮。鬥爭兩敗俱傷。fighting makes no winner. 向外 一起搞定客戶,向內一起hold 住其他部門才是上策!所以很多公司把兩個職能放在一個大部門裡。


我建議這類問題可以用這個思路來思考,跳出矛盾或者利益衝突這一類問題,因為它可能會局限我們的思維方式。

請看下面這幅圖,叫做PIN法則。

它給我們的思考方式是這樣的:我們看到的所謂矛盾、利益衝突等都是冰山上的立場。而對我們有益的思維方式是在冰山下面找利益和需求點,我們只有準確的判斷出對方的利益與需求點才能夠正確的分析和制定策略,最佳策略是找到你們雙方共同的利益與需求,從這些角度出發開始溝通合作,再逐步擴大,從而達到大家的雙贏。

另外再說一點:雙贏的贏最好理解成「gain」相對的是「give」,大家都有所得到。如果理解成「win」,就會對應成「lose」。

希望對你有幫助啊,祝你成功!


項目經理的職責是協調整個項目管理團隊,與其說項目經理負責的是項目,倒不如說負責的是團隊,整個團隊各司其職來運作完成的! 銷售可能避免不了的日常矛盾,但衝突個人認為沒有! 責任不同!!


理論上:銷售經理負責拿下項目,之後由項目經理負責執行。這個分工是不會有矛盾的。

現實情況中,甲方還會聯繫銷售經理來溝通,因為銷售做了很多前期工作,已經和銷售經理比較熟悉了,溝通比較方便。這時候銷售經理夾在甲方和項目經理之間,矛盾就有了。

項目經理抱怨銷售亂承諾,項目執行更複雜了。銷售也有正當理由,後邊還有回款以及二期項目,甲方爸爸不高興了怎麼辦?


任何公司的組織內部的不同部門都會存在矛盾和利益的衝突; 對外利益肯定是一致的,這就是矛盾和合作的統一;舉個簡單例子,銷售希望在RFQ階段 項目的開發成本和產品報價具有競爭力;但從項目的角度預算各方面都需要權衡;所以經常遇到的是銷售經常挑戰項目組的合作報價為什麼這麼高;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壞事情; 有利益衝突和有合作這才是正常的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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