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據一位母親爆料,3個月前,孝感市高新區的初二14歲女生小靜,放學後回到自家樓下按電梯時,被躲藏在樓道里的小學同學黃某持刀挾持至4樓一間未裝修的空房內,試圖搶劫強姦。

小靜在3樓平臺上被發現時,全身赤裸,脖子、手臂和腿上都有傷口。

而更令他們難以接受的是,行兇者黃某當晚被抓獲,但因其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很快被釋放。


最近未成年人犯罪比較火。我來說兩句。

因為羅翔老師說的要修改犯罪年齡,大家炸了,眾說紛紜。

我只是覺得,對學術而不要針對個人,他只是喊出了老百姓的真心話而已。許多知識分子,學術

者、大咖等等說的,難道一個法學院博士不懂嗎?而羅老師只是用最淺顯易懂的話說了出來。一個

生命的隕落對於一個家庭是多麼大的打擊,很多學生可能不懂。像我未有結婚生子之前也不懂,甚

至說不喜孩子。所以說年齡很重要,就像老人說的:長大你就懂了。(所以說年齡很重要)最近大

連案,看到一個10歲稚嫩的女孩兒被一個無家教、無人管、內心冷血、滿嘴髒話的13歲惡毒男生殺

害,非常震驚,簡直人神共憤。因為未滿14周歲所以管教三年。合理嗎?公平嗎?合法嗎?傷心欲

絕的孩子家人該怎麼過?但是法律給出了答案,合法!又有眾多人說是「個案」,所以修改年齡太

過於小題大做;因為未成年人犯罪率低,所以這是被過分關注了。簡直了。個案不是案?犯罪率低

就不是犯罪嗎?這些答案大家心知肚明,現在偶爾站出來一個說說話的人卻被過分解讀「私貨滿

滿」! 難道如今社會還是一個個「雨我無瓜」嗎?只能上上頭條,刷刷熱門,然後銷聲匿跡,沒有

了。。。

還有一個討論說,無關法律,關於教育。法律的作用的確沒有那麼大,但是如今法律慢吞吞,教育

滯後,普法不夠全面,以及家庭的種種負面因素等等的確讓孩子們不知後果,不計代價的去「作

惡」。但幾架馬車同時需要一起用力,哪一部分的缺失都是不行的。(這部分接著說的話 說幾天幾

夜也說不完)這時,當需要法律的時候就要站出來,而不是一筆帶過的處理,然後定個「個

案」。。。

通過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事情,我個人只是希望我們法律能夠慢慢走上來,赤腳也行,最起碼在

走。。。還有我們祖國的花朵都能夠安全健康的美麗綻放,無憂無慮的幸福生活。

個人還覺得:思維固化,書讀死了,學的再好的「法」也沒用。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這種問題突然多了起來,收到了不少這類14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的邀請。

我只想說為什麼這麼多人都把眼光放在刑法的規定上,出現了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疑惑應該是我們的教育出了問題。為什麼現在有些未成年人做出犯罪這種過激行為,該如何通過教育來避免,這比降低刑事責任能力更有意義。或許在不少人眼裡,修改一個法條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比做好教育簡單的多,但是即使降了刑事責任年齡,在以後肯定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如何看待12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如何看待10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如何看待8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等等。這種方式完全治標不治本,很多人完全搞錯了關注點。


我個人看法,針對未成年犯罪應該出臺相應的法律,情節嚴重的成立未成年監獄成年後刑期未滿的轉入正常監獄,情節一般的對其進行罰款,限定活動觀察區域一定時間,期間再次出現違法亂紀行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進行管治,並且涉及校園欺凌及其更加惡劣行為必須要以檔案記錄在冊,學校定期進行犯罪行為講座,加大學生的守法意識。


「行兇者黃某當晚被抓獲,但因其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很快被釋放。」我有一個很大的疑問。警察經過偵查後,應該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再經由人民法院審判。才能說有刑事責任。纔有承擔不承擔的問題。 法院沒審判?警察自己就決定了?


謝邀,從以下三個方面說。

治理社會,預防犯罪不僅僅是靠公檢法國家機器,不僅僅是靠一本刑法能夠做得到的。不要迷信法律萬能,管理這個社會的方方面面還有許許多多種手段和方式,國家機器只是管理社會的最終手段。

「14歲以下的兒童犯罪不承擔責任,哇那這樣社會不亂套了,小孩子都可以隨便殺人了。」這種想法是典型的片面理解法律的想法。法律的作用不僅僅是懲罰作用,還有教育作用以及指引作用。法律規定可以教育公民什麼是犯罪,可以指引公民該在罪與非罪健如何做出選擇。

最後,14歲以下兒童就算真的違反了刑法的規定,也有少管所之類的機構對其進行懲罰教育,只不過不承擔刑事責任而已。


我覺得未成年保護法應該要明確一個正確的觀點,那就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要保護的是受到傷害的未成年人,而不是保護犯罪的未成年人。就如孝感市高新區這個案子來看,受到保護的明顯是犯罪的未成年人,受害人反而沒有得到保護,建議未成年人保護法改名叫未成年人渣保護法


說實話,我也不是很懂這些,說說個人感覺。我覺得要教育和刑事方面兩頭抓,單獨靠教育是阻止不了未成年犯罪的,未成年教育在我看來是分為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能犯罪的我想家庭教育是幫不上什麼忙了,學校教育的話按照我10多年在學校的經歷,最多隻能顧到一部分,顧不到所有人。單獨靠刑事也不行,我想未成年人中不思考後果大有人在,要搞事了根本不會管後果或者就是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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