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如果申請到美國B1簽證,訂了深圳往返舊金山機票後去美國,但舊金山機場邊檢拒絕我入境。請問我回深圳的機票是美國政府另外給我買還是美國政府要求航空公司改簽我原來預訂的返程票?在上返程飛機之前的食宿他們會管嗎?謝謝。


如此清楚的題目為什麼有這麼多強答呢……

答案只有一句話:機票誰買你可以自己選,上飛機之前包「食宿」。

詳細解釋一下:

被拒絕入境一定存在一個違反入境法規的原因,美國海關會根據行為的嚴重程度給予對應的處罰。而美國海關的許可權內基本只有罰款、一段時間內禁止入境或者起訴等幾種處罰權,最常見的就是若干年禁止進入美國。一般來說,如果選擇自己買機票,禁止入境的時間就會短一點。舉個例子,如果遣返的理由是上次在美超期滯留,那麼給出的處罰就可能是「自己買機票、3年禁止入境」和「海關買機票、10年禁止入境」由當事人二選一;而如果是更輕微的簽證類型與旅行目的不符,則可能是「自己買機票、重新辦簽證後可以入境」和「海關買機票、5年禁止入境」。這裡的重點是你必須坐第一班可以走的飛機離開,所以不一定有改簽回程機票的機會。大概就是這樣。

至於食宿……具體的拒絕入境流程是這樣的:1、你下飛機後先跟其他旅客一起走正常的通道;2、被發現異常送到Secondary Inspection即小黑屋;3、在小黑屋大廳裏你被問一大堆問題,發現你確實有問題;4、被送到小黑屋單獨的審訊室,帶單向玻璃那種,進行進一步審問;5、審問完成送到關押室,跟其他可能被遣返的旅客關在一起;6,反覆4、5兩步被多次提審,持續1~3天不等,期間你的全部個人物品都會被沒收,不能對外聯繫;7,做出拒絕入境的決定後,在關押室一直待到飛機快起飛,由警察帶領最後一個登機,拜拜了您哪~

期間有人送速食麵,可以隨便睡在地板上,自來水隨意喝,拉撒有關押室裏的馬桶,跟看守所、監獄是一樣的,姑且可以算是包食宿吧。


返程機票由當事人自己付費,已有返程機票的由美方移民執法部門協調航空公司改簽到最近一趟航班。


很多人沒仔細看,說我沒買回程機票,我是買了菲律賓飛印度的機票。不算回程,但是是離來的機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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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機場不知道。偏一下題。菲律賓馬尼拉機場被遣返過2次。2次都沒買回國機票。第一次是去程是曼谷飛馬尼拉,原計劃是15天後離開宿務馬尼拉飛印度的,遣返回中國,第二次去程是廈門飛馬尼拉沒買回程,也遣返回國。沒花錢。去程都是宿務航空,遣返也是宿務回國,等移民局處理完之後可以選擇宿務航空最近的有座位的回國航班,比如第一次我選擇回上海,第二次回廣州。

至於我為啥被遣返,不知道,我不做菠菜。在遣返之前,只去過一次菲律賓長灘,待了10天。第二次遣返,同時國人的有3人,我是其中一個,另一個女孩子是來菲律賓找男朋友的,男朋友在菲律賓工作而被遣返,另一個是因為好像是攜帶物品被遣返(不是毒品和非法物品,好像是汽車配件,不確定)。

至於問我為啥被遣返2次,因為第一次被遣返,我不知道原因,以為過了半年後再去就沒事,畢竟我沒做任何違法的事更不存在任何滯留,純粹旅行。所以第二次半年後再去,還是被遣返。

遣返後回國,交給機場公安處理,通常是你需要最後一個下飛機,由機場公安帶你下去。如果你不是在國內畏罪潛逃的逃犯,通常查身份證後隨便問兩句就可以自行離開了。


如果入境承運人與機票銷售承運人一致,通常不用另行購票,會免費改簽回程段,只要你堅持說沒錢再次購票即可。


沒被美國遣返,但去澳門被遣返過。

船票不需本人承擔

由香港坐船去往廣州-香港-澳門遊的最後一站澳門,入關時發現自己港澳通行證沒簽澳門(太蠢了)。被拉到小白屋裡做了簡單詢問,就被遣回香港了。船票由邊檢提供,但只能坐在指定席位,並由邊檢執法人員陪同。回到香港後,再經過簡單詢問就把我放生了。

我記得我簽澳門多次往返了啊

(?`?′)? ┫:?『∵:.┻┻:?『.:∵


以前在美國陪朋友買摩托車的時候,賣家就是一位美國海關關員。聽他講,有兩種選擇。

如果沒有錢,讓美國海關出錢送你回去的話,那5年之內不得再次入境。

如果自己選擇買機票回去的話,那之後還可以再來。


其實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國際民航組織有制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裡面規定了,這類情況是由載你入境的航空器負責把你原路載回,發生的費用先由航空器負責,它可以向你收,也可以不向你收這個費用。

提示下,題主問的是不準入境,根本沒有說涉及到要違法拘留什麼的


航司職員,處理過很多遣返旅客的問題。

1,簽證原因屬於旅客自身問題,返程票自己出

2,你堅持不出,美國政府也不可能幫你出,他們只會叫航司把你運回去

3,航司可能會採取扣押護照和行李的辦法讓你付遣返機票

4,上飛機前關「小黑屋」,時間很久才會給你找個住的地方,但通常都是找時刻最近的航班,不會讓你待太久。

補充一下,住的地方不可能是酒店之類的,因為你被拒絕入境只能在隔離區待著,一般是給你找間有牀的「小黑屋」。


親身經歷

有返程機票的 美國會先和航空公司協調改簽最近的航班,我們當時定的航空公司最近的航班是第二天的 時間太久,只能買新機票 時間最近的。 一旦確定不讓你入境,他們要做的就是迅速的讓你離境 多一秒都不可以。

遣返的話 美國買 五年內不得入境

可以自己選擇拒絕入境的話 自己買,不會限制入境

小黑屋有喫有喝有零食有書籍,但不好喫 書也不好看。

洗手間是單獨的 裡面還可以洗澡

小黑屋不同於監獄,沒見過真正的美國監獄 , 和影視作品裡的比起來 小黑屋好很多,還有電視。


直接把回程機票改簽到當天的航班回來。


沒被遣返過。

但一個比較簡單的邏輯是:

  1. 你入境對方國家
  2. 對方國家認為你有問題
  3. 審查(小黑屋)
  4. 審查不通過
  5. 遣返

注意,是因為入境者本身的問題(違反了入境規定,比如攜帶違禁品,入境目的與簽證不符等)造成了無法入境而遣返。雖然入境者可能申辯自己沒有違反規定,但有沒有違反規定基本都由入境檢察官決定,他們認定入境者違反就是違反了。

那麼就很清晰了,無法入境的原因,是由於入境者自身的問題導致的,那麼其後果(遣返),自然也是入境者本身承擔。

至於怎麼遣返,改簽機票還是沒錢強制遣返,那就不知道了,因為沒有這方面的經歷。


我們這邊都要求有回程機票才給辦的..... 除非你是工作簽之類逗留時間較長的


美國不給你買,你就住在機場唄,反正他們還要管你食宿。記得說自己沒錢


自己出,可以當時不支付,配合當地移民局,航空公司負責安排航班和座位遣送,抵達中國的機場後由機場的公安部門處理。如果不配合移民局人員,則被強制遣返,還是抵達中國後,由該機場的公安部門處理,不過據說可以用行政拘留代替遣返機票錢,雖然沒有見過現身說法的人。


其實為什麼有這樣的問題?是不是被那種碰瓷文化毒害到了,認為是你海關拒絕我入境就該海關出機票錢?問題是海關權力那麼大,有的是辦法讓航空公司出錢讓你回去,至於你和航空公司扯皮誰出這錢,美國海關哪用得著管你們呢?真是give no shit。

如果航空公司不配合那,航線削減很多權益得不到保障以後麻煩多著呢,航司不可能拒絕美國海關要求,至於誰想賴掉遣返機票錢,那至少得做好這輩子不能坐這航司的飛機吧。行李護照也別想拿了。只要以後還想旅行的,敢這樣嗎?捨得犧牲這些?

個人去過東亞東南亞多國未被拒絕入境過。

但真沒覺得這會是歌問題,毫無疑問會自己掏錢回國,什麼原因自己也認了,最多這輩子不再去這個國家


你要知道入境的境是哪裡,嚴格來說你走出機場的第一步纔算踏上美國領土,拒絕入境是拒絕你出機場,也就是限制你在機場呆著,並沒有立刻遣返你的需求,所以你如果需要回國的話還需要自己購買返程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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